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对公司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由于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2 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480,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失效。同时,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归属条件未成就,相应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同意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其余 33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
个归属期所涉 834,08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公司本次作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
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
利影响,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1,314,08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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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