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或“财务顾问”)作为摩登
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大道”、“公司”或“上市公司”)
股东通过司法拍卖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事项的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彭政通过司法拍卖获得的股份
(来源于2016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票股利)解除限售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限售股份的情况
本次彭政通过司法拍卖获得的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来源于公司2016年度向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及股票股利。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6月4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摩登大道时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57号),公司据
此向10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89,921,837股。其中,广州瑞德金晟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德金晟”)认购6,280,353股。上述股份于
手续,于2016年8月2日上市。
(二)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5,324,903股为基数,以资
本 公 积 金 向 股 权 登 记 日 登 记 在 册 的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6 股 , 共 计 转 增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679,873.55
元(含税)。2018年5月31日,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由445,324,903股增加至712,519,844股,其中瑞德金晟所持股份增加至
(三)2024年7月3日10时至2024年7月4日10时,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法院”)依法委托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瑞德金晟持有的10,048,565
股公司股票进行公开拍卖,买受人彭政以最高价竞得并将拍卖款汇入法院。2024
年7月23日,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瑞德金晟所持有的10,048,565股公司
股票及红利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彭政所有,所有权(或其他财产
权)自《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彭政时起转移。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彭政持有的通过司法拍卖获得的公司10,048,565
股限售股份。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彭政,彭政履行了与股份减持相关的承诺及其他
承诺,具体如下: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彭政作为瑞德金晟所持摩登大道股份的受让方,需遵守瑞德金晟作
出的相关承诺:
的摩登大道股票,不主动减持该部分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减
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交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表决权委托协议》,并于 2024 年 5 月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
止协议》。自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 6 个月内,瑞德金晟继续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的相关要求,
不通过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按照相关规则严
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份减持承
彭政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诺
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
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
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的规定,股票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
让的股份。
还应当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后已满 18 个月的
核查
的提示性公告(更新后)》,公告彭政先生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此次权益
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林永飞先生),对上
市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彭政成为第一大
股东已满18个月。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资金占用、上市公司
对该股东违规担保等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提供担保等损害公司
利益行为的情形。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9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048,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自然人股东1名。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剩余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 本次可上市流通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限售
股东名称 数占上市公司无限 股数占上市公司
份总数 售数量 股数
售流通股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量
彭政 10,048,565 10,048,565 1.49% 1.41% -
注:本表格采用的无限售流通股及总股本为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数据。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712,519,84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35,930,041 股,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为 676,589,803 股。
六、以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股份情况为基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
发
积
股份情况 行 送
数量 比例 金 其他 数量 比例
新 股
转
股
股
一、有限售条
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 - - - - - - -
首发后限售股 35,930,041 5.04% - - - -10,048,565 25,881,476 3.63%
二、无限售条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712,519,844 100.00% - - - - 712,519,844 100.00%
七、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有关
承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国新证券对本次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
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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