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日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26 日 14 时 50 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总行
香港九龙红磡黄埔花园德丰街 20 号九龙海逸君
绰酒店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召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5 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4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本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决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金融工作主线,
立足“主力军、压舱石、领头雁、标杆行”的四大定位,充分发挥战略引领作用,
深入推进“五化”转型,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全行价值
创造力、市场竞争力、市场影响力、风险管控力跃上新台阶,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现
代金融机构建设迈出新步伐。
准则,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8013.95 亿元,较年初增长 1.9%;净利润 3707.66 亿元,较
年初增长 1.0%;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1.00 元;加权平均权益回报率 9.45%;平均总资
产回报率为 0.72%。2025 年末,不良贷款率 1.31%,拨备覆盖率 213.60%,资本充足
率 18.76%。
现将本行董事会 2025 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战略引领,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一)保持战略定力,实现“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
“十四五”期间,本行董事会定期听取集团发展战略规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在
扎实推进“扬长补短固本强基”战略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并实施“1415”1战
略布局,推动全行全面提升风控能力、强化主责主业、深化改革转型,开创集团高
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新局面。截至 2025 年末,本行“十四五”规划的核心指标圆
满完成,资产、资本、存款、贷款等引领国际同业。
“十四五”期间累计分红总额突
破 5000 亿元,持续为股东创造稳健、可预期的现金回报,集团主业强、质效优、贡
献大、经营稳的特征更加突出,领军银行地位更加稳固。
(二)强化科学决策,推动全行经营质效向好向优
景目标, “4”指四大定位,即“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建设强大机构
的领头雁、做专主责主业的标杆行”发展定位,第二个“1”指坚持党建引领,“5”指推进智能
化风控、现代化布局、数智化动能、综合化服务、生态化体系“五化”转型路径。
本行董事会持续加强对宏观形势的跟踪研判,审议年度经营计划、利润分配方
案等重要议案,定期听取经营情况汇报,支持和督导管理层树牢正确的经营观、业
绩观、风险观,积极主动应对息差收窄挑战,持续优化营收结构,强化成本管控,
健全清算、结算、支付、托管等新型基础设施服务,提升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财
富管理、交易金融等新型业务的价值贡献,加快推动经营模式从“规模驱动”向“价
值驱动”转变。2025 年,集团实现营收、净利润双正增长,平衡协调可持续发展能
力持续增强。
(三)坚持守正创新,推进集团深化高效能改革
本行董事会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力度,审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推进西安数据中
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增加金融科技资源投入,开展“领航 AI+”行动,自主研发
的千亿级金融大模型“工银智涌”荣获金融科技发展奖一等奖和金融业数字化转型
能力评估模型标准(FDMM)最高等级认证,集团发展数智化动能更加强劲。推进
上海金融市场交易中心建设、推动苏州分行升格为直属分行,更好服务上海国际金
融中心建设和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现代化布局更加完善。创新服务模式,探索为
客户提供全面金融解决方案(CFS),综合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审议集团用工计划,
突出人才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夯实全行业务和管理模式变革基础。
二、聚焦高水平安全,持之以恒防风险强合规
(一)严控资产质量,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董事会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审议风险管理及银行账
簿利率风险管理、风险偏好评估、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议案,修订全面风险管理规定、
有效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管理办法、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不断加固
纵向统筹贯通、横向协同联防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依托智能风控“4E”中心境内
分行全覆盖优势,积极向中小金融机构输出风控技术,在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中发
挥“压舱石”作用。按季度更新预期信用损失法关键参数,定期审阅信贷资产核销
事项报告,妥善处置重点风险事项,督促管理层重点加强对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
中小金融机构等领域的风险管理,做好普惠零售业务风险管控,提高风险资产经营
管理质效,巩固资产质量稳中向好态势。
(二)统筹资本管理,厚实风险抵御能力
本行董事会注重发挥资本牵引驱动作用,审议资本充足率管理及内部资本充足
评估报告、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金融债发行计划、发行资本工具和总
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等议案,统筹资本的科学筹集、高效配置、精准计量、
长效约束。深化 EVA 等价值创造指标在资本配置中的应用,建立与资本供给相匹配
的资产发展规划。构建资本补充长效机制,坚持发挥内源性积累的核心作用,丰富
和完善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为服务实体经济和防控金融风险奠定坚实的资本基础。
(三)坚持合规经营,发挥内外部审计监督效能
本行董事会修订案防工作规定、内部控制基本规定、合规管理基本规定等规章
制度,审议集团合规管理与反洗钱管理情况及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合规管理体系,坚持把依法合规经营打造成核心竞争力。
听取关联交易专项报告,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审议内部审计项目计划,听取内
部审计工作汇报,开展外部审计履职评价,指导内外部审计机构加大对风险多发领
域和经营薄弱环节的审计监督力度。听取监管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推动监管、
审计发现问题贯通整改,持续深化审计整改工作。
三、融入发展大局,践行国有大行使命担当
(一)强化货币政策传导,扎实服务实体经济
本行董事会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宗旨,推动全行发挥好货币政策传导主
渠道作用,加大金融资源投入力度,有力支持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
资总量、增量保持市场领先。董事会审议股权投资基金、绿色金融实施情况等议案,
支持管理层突出服务“工”和“商”的主责主业,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
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全力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高水平科
技自立自强,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2025 年,全行制造业、科技、绿色贷款规模稳
居同业首位,为实体经济注入充足金融活水。
(二)坚持全球化经营,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本行董事会始终立足国际视野,修订境外机构管理规定,听取境外资产经营管
理情况汇报,持续开展国际化专题调研,进一步明确各境外机构战略定位,完善全
球化经营网络。支持管理层主动融入国家外交经贸大局,围绕高质量共建“一带一
路”倡议和“走出去”
“引进来”金融需求,加速构建清算、结算、融资、投资、交
易等全场景跨境金融服务生态。稳步推进境外战略性投资布局优化与重点项目实施,
打造更加适配的国际化发展格局,集团境外“一核三线”优势不断巩固,人民币清
算行增至 12 家,服务全球贸易多元化格局的能力显著增强。充分发挥金砖国家工商
理事会、中欧企业联盟、
“一带一路”银行间合作机制等平台作用,主动参与全球金
融治理,有力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
(三)践行金融为民初心,强化民生领域金融保障
本行董事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审议可持续发展报告、普惠金融经
营计划等议案,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切实履行国有大行的
社会责任。推动管理层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实施民营企业服务专项方案,
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第三支柱养老金融及民营普惠消费贷款,有力支持扩内需、
促消费、惠民生。审议年度对外捐赠额度、香港大埔火灾事件专项捐赠等议案,扎
实做好定点帮扶和公益慈善工作。修订消费者保护工作管理办法,定期审议、听取
消费者保护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巩固深化消保体制改革成果,建设好在您身边、
值得信赖的人民满意银行。
四、优化董事会运作,提升集团公司治理效能
(一)完成监事会改革,持续完善公司治理顶层设计
本行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高质量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取消监事会,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监督职责,构建起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
“两会一层”2新架构。完成股东会、董事会两项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等 8 个董事
会专委会工作规则以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配套制度修订,持续优化完
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通过优化审计委员会职责边界,强化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
财务监督与信息披露等核心事项上的职权。听取授权方案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切
实保障集团授权机制科学有效运作。审议境内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听取关于聚焦
主业、压缩层级整改进展的报告,进一步完善对子公司穿透管理体制机制。
(二)强化多元化建设,构建科学专业董事会架构
本行持续优化完善董事会架构,推进独立董事遴选,构建专业多元高效的董事
会。2025 年,共选聘 3 名董事,续聘 2 名董事,完成 4 名董事离任程序,2 次动态
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董事会成员在专业能力、履职经验及性别、地域
等方面具备结构性优势,整体架构符合沪港两地上市监管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即“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
有序开展了 2025 年度履职评价工作,高度认可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
能力、履职表现和履职贡献。经审计委员会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
其成员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建议董事会和高管层成员站在“十五五”开局新起
点,锚定新目标,奋力开新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服务于本行和全体股东的最
佳利益,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职责,有效推动和监督本行守法合
规经营。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任职情况及独立性自查文件,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
了评估。经评估,本行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本行公司章
程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三)优化运作机制,提升董事会审议和决策质效
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研究审议议案 100 项,听取汇报 24 项,审阅 7 项书面报
告。董事会定期审阅决议执行情况,督导重大决策事项落地见效。持续深化董事会
战略专题研讨工作机制,加强董事会与高管层的沟通交流,凝聚公司治理合力。为
董事履职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保障,根据本行 2022 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宜的议案》,董事
会已投保 2025-2026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投保金额、承保范围、
保险费均严格按照上述授权执行。
(四)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市值管理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本行董事会持续秉持真实、准确、完整、可比、及时和公平的原则,积极履行
各项信息披露义务。开展业绩发布活动以及资深分析师闭门会、公司金融主题反向
路演、香港新加坡境外路演等系列投关活动,在董事会成员出访中融入投资者走访
环节,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展现本行战略实施、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成效,
集团透明度和投资者保护水平持续提升。审议通过《市值管理办法》并披露《估值
提升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计划》,明确以“提高公司质量”为核心,通过现金分红、投
关管理、信息披露等多措并举,实现银行价值与投资者回报的共享共赢。2025 年,
本行首次实施中期分红,首次向 H 股股东提供人民币派息选择权,切实增强投资者
的获得感与资金安排的灵活性。在上交所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评价中继续获评 A
(优秀),总市值保持市场领先。
董事会奖”
,在中国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稳健发展能力“陀螺”评价体系公司治理版
块保持同业领先。
融合,高质量完成“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全行深入推进“五化”转型,切
实服务好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加快建设
金融强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更大力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国内、国际对上市商业银行的相关监管要求,根据财政部对国有金融企
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要求及本行会计师事务所招标选聘结果,现提请续聘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6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安永
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26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相关服务。审计费用按
照本行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方面因素确定。按照集中采购
结果,2026年度本行集团合并及母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192万元,其中第一、三
季度商定程序费用为人民币各307.63万元,中期审阅费用为人民币2,978.08万元,年
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983.3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15.27万元。
本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日期为2026年3月27日的相关公告。
《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更好地履行国有大行的社会责任,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及慈善、文教等社会公
益事业,本行申请 2026 年度对外捐赠额度人民币 1.48 亿元。
本行目前《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
《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方案》规定董事会、
行长对外捐赠审批权限为:单项对外捐赠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且当年对外
捐赠支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与本行上一年度净利润万分之三之和(如合计
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按人民币 1 亿元执行)。按照本行 2025 年净利润测算,董事会、
行长 2026 年度可对外捐赠审批权限为人民币 1 亿元。如超出授权额度,需提交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议。
近年来,本行立足自身业务优势,始终坚持“国家所需、金融所能、工行所长”,
将金融服务与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展现了国有大行的社会责任担当。同
时,持续深化“工银光明行”集团公益品牌建设,不断创新公益慈善模式,丰富活
动形式、加大活动力度,以金融温度助力美好生活,展现了国有大行的社会福祉使
命。2026 年是开展常态化精准帮扶的第一年,本行常态化帮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捐
赠需求旺盛,品牌类公益项目和部分境外机构存在持续性捐赠需求,为深入贯彻落
实国家关于“十五五”时期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部署,持续巩固脱贫攻坚
成果,并积极履行大行社会责任,本行申请 2026 年度对外捐赠额度人民币 1.48 亿元,
捐赠资金主要用于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兼顾慈善、文教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应急捐赠。
在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捐赠事项,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行长审批。本年年度
对外捐赠授权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股东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刘芳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
芳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芳女士
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日期为 2026 年 6 月 4 日的相关公告。
现提请股东会选举刘芳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刘芳女士在本行非执行董事任
职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本行公告后生效。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刘芳女士简历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刘芳女士简历
刘芳,女,中国国籍,1973 年出生。
刘芳女士 2021 年进入汇金公司,2021 年 1 月起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2019 年 7 月至 2021 年 2 月担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政策法规司)
副司长、二级巡视员;2015 年 3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政策法
规司)副司长;1999 年 7 月至 2015 年 2 月先后担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主任
科员、副处长,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副处长、处长等职务。
刘芳女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现提出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见附件)。
本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23 日的相关公告。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2024 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社会保险、企业年 是否在股东
其他
金、补充医疗保险 单位或其他
姓名 职务 应付薪酬 货币性 合计
及住房公积金的 关联方领取
收入
单位缴存部分 薪酬
廖林 董事长、执行董事 93.08 23.57 - 116.65 否
刘珺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62.05 15.82 - 77.87 否
王景武 执行董事、副行长、首席风险官 83.77 22.84 - 106.61 否
卢永真 - - - - 是
冯卫东 - - - - 是
曹利群 - - - - 是
非执行董事
陈怡芳 - - - - 是
董阳 - - - - 是
钟蔓桃 - - - - 是
胡祖六 44.00 - - 44.00 是
陈德霖 50.33 - - 50.33 是
注3
赫伯特·沃特 独立非执行董事 否
莫里·洪恩 20.83 - - 20.83 是
陈关亭 3.67 - - 3.67 否
陈四清 董事长、执行董事 7.76 1.94 - 9.70 否
梁定邦 独立非执行董事 13.00 - - 13.00 否
杨绍信 独立非执行董事 31.33 - - 31.33 否
沈思 独立非执行董事 44.92 - - 44.92 否
注:
政策执行。上表中本行董事长、行长及其他董事税前薪酬为该等人士 2024 年度的全
部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 2024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已根据其任职时间和任职考核评价结果等情况,于 2024 年兑现发放。据此,2024 年
本行为廖林先生、王景武先生分别计提企业年金单位缴费 3.01 万元人民币、2.72 万
元人民币。
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津贴为 5 万元人民币/职位/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副
主席津贴为 4 万元人民币/职位/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津贴为 3 万元人民币
/职位/年。
告。2024 年至今本行董事的变动情况如下:
(1)2024 年 2 月,陈四清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
(2)2024 年 2 月,廖林先生担任本行董事长;
(3)2024 年 3 月,梁定邦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4)2024 年 3 月,赫伯特·沃特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5)2024 年 6 月,刘珺先生担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6)2024 年 8 月,杨绍信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7)2024 年 8 月,莫里·洪恩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8)2024 年 9 月,钟蔓桃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9)2024 年 11 月,沈思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10)2024 年 11 月,陈关亭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11)2025 年 2 月,李伟平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12)2025 年 4 月,胡祖六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13)2025 年 5 月,冯卫东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行非执行董事职务;
(14)2025 年 5 月,陈怡芳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15)2025 年 10 月,段红涛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16)2025 年 11 月,卢永真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17)2026 年 1 月,李金鸿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阳先生、钟蔓桃女士不在本行领取薪酬。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使该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为本行关联方,部分上述董事在该
等关联方获取薪酬。除上述情形外,本行董事 2024 年度均未在本行关联方获取薪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现提出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见附件)。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2024 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社会保险、企业年 是否在股东
金、补充医疗保险 其他货币 单位或其他
姓名 职务 应付薪酬 合计
及住房公积金的单 性收入 关联方领取
位缴存部分 薪酬
注2
黄力 职工监事 否
张杰 25.00 - - 25.00 否
注3
外部监事
刘澜飚 25.00 - - 25.00 是
注:
于本行 2024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际任职情况确定,上表中的薪酬为其担任本行职工监事而获得的津贴,不包含其在
本行担任其他职务所获报酬。
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汇报
各位股东: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关联交易信息报告
要求,本行拟定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分为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 2025 年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是对报告期内治理层和管理层履职、关联交易监管要求落实、管理基础和履职
能力、审查和监督审计等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第二部分为 2025 年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统计分析情况,主要是依据监管要求,对报告期内关联方认定情况、关联自然人授
信类和非授信类交易、关联法人和其他组织授信类和非授信类交易等进行分类汇总
分析,并对监管指标遵循及重大关联交易审批情况进行说明。
根据监管规定和本行公司章程,
《专项报告》须分别向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会和董事会汇报,并由董事会向股东会专项报告。本行董事会已听取《关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汇报》,现提交股东会。
特此汇报。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汇报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及沪、港两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持续夯实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基础,有效防范关
联交易风险。现将本行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治理层和管理层规范履职。一是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高效、独立
运作,两次审议通过本行关联方确认议案,落实新《公司法》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最新要求、全年审议两批次统一交易协议以及《董监高及其关联方与我行日常
金融产品服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听取本行《2024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并先后
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阅。二是管理层严格遵守行内授权制度,按照规定权限审批
关联交易事项,按季度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管理层关联交易管理办
公室召开三次会议,审议年度关联交易专报、统一交易协议、董监高及关联方相关
关联交易议案、听取 2024 年关联交易内部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二)关联交易监管要求持续落实。一是规范开展关联交易,按照诚实信用、
公开公允、穿透识别、结构清晰的原则开展关联交易,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确保关联交易合规、公允、必要,符合公司治理和审查审批流程,年内未发生禁止
性关联交易行为,未发生因关联交易违规被监管处罚的情形。二是持续做好信息报
送和披露,年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报送各类关联交易报表共计 4 次、24 张,
按季度通过网站对外披露一般关联交易情况、及时披露统一交易协议签订情况,加
强数据核对和校验,确保报表和披露信息准确、完整。
(三)管理基础和履职能力有效提升。一是加快关联交易自动化步伐,制定三
年 100%自动化计划,年内新增 6 家境内外分行、9 个业务品种自动取数,截至 2025
年末已累计投产 327 个产品细项取数规则,自动化率提升至近 70%;实施交易对手
核对确认机制,减少关联交易错报漏报问题。二是面向全集团开展关联方管理和关
联交易管理专题培训,累计覆盖集团各级机构 1400 余人次,制作《关联方信息报送
要点讲解》微课和《关联交易数据报送手册》,持续强化履职传导。
(四)合规审查和监督审计作用持续发挥。一是加强关联交易合规审查,覆盖
授信、债券交易、科技服务等重要经营事项,提出合规意见,支持各部门和机构在
业务决策中做好关联交易风险防范。二是组织开展关联交易数据质量抽检,强化模
型应用,围绕错迟漏报,公允性与合规性,以及审查审批流程等 12 项要点,排查潜
在合规风险隐患,督促数据和管理质效提升。三是高质量组织落实 2024 年度关联交
易专项审计整改,内审评价“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积极效果”,完成 2025 年度
集团关联交易管理专项审计,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工作机制、交易采集报送、系统建
设、关联方管理等方面执行情况,促进提升三道防线管理合力。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统计分析情况
(一)关联方认定情况
或其他组织 108 家,退出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 38 家。截至 2025 年末关联方数量见
下表。
表 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关联方数量
单位:名/家
关联方口径 关联自然人数量 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数量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口径
上交所口径 208 38
联交所口径 226 7
全监管口径 3402 1310
(二)关联交易统计情况
本行严格要求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务条款、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
行,有关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行和股东整体利益;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国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规定,未发生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和披露的重大关联
交易。
按照监管要求,该两类业务均可豁免纳入重大关联交易统计,其中活期存款还豁免审议和披露。
计 6000.58 万元,主要包括发放住房贷款 4414.25 万元、消费与经营贷款 908.03 万元、
信用卡透支或分期 678.30 万元。截至 2025 年末,本行与关联自然人授信类交易余额
信用卡透支或分期余额 1322.10 万元。
额合计 146.66 万元,主要为销售实物贵金属等业务。截至 2025 年末,余额为 0。
类交易发生金额合计 34297.17 亿元,截至 2025 年末交易余额 10358.45 亿元,主要
业务类型涉及债券质押式回购、同业拆借、资金拆借、票据类、流动资金贷款等。
交易监测数据显示,年内本行对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信均未出现损失。2025 年
议金额分别为 5150 亿元、4200 亿元,截至 2025 年末已分别执行 1350.20 亿元、0 元。
一交易协议,协议金额合计 21300 亿元,截至 2025 年末已执行 103.70 亿元。
表 2:2025 年关联法人授信类交易主要业务类型分布
单位:人民币/亿元
业务类型 交易发生额 交易余额(年末)
债券质押式回购 16037.94 443.60
同业拆借 10111.07 2233.17
资金拆借 5055.84 445.82
票据类 837.78 451.93
流动资金贷款 824.29 1032.22
同业借款 715.00 1035.00
担保类 205.15 171.59
同业存款(存出) 168.81 66.28
贸易融资 127.86 45.90
其他 213.41 4432.93
合计 34297.17 10358.45
授信类交易发生金额合计 57616.25 亿元,截至 2025 年末交易余额 16390.79 亿元。
ICBCIL Finance Co. Limited、ICIL Aero Treasury Limited。
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明确的资产转移、服务、存款及其他三大非授信类关联交
易3中,存款及其他类交易金额最多,主要包括同业拆借(拆入)、法人存款、外汇交
易。2025 年 7 月 31 日,本行与工银亚洲、工银标准分别签订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统一
协议金额分别为 5850 亿元和 7080 亿元,截至 2025 年末已分别执行 586.85
交易协议,
亿元和 556.35 亿元。
表 3:2025 年关联法人非授信类交易类型分布
单位:人民币/亿元
交易类型 交易发生额 交易余额(年末)
资产转移 2197.02 106.10
服务 101.90 150.04
存款及其他 55317.33 16134.65
合计 57616.25 16390.79
未发生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的重大关联交易。截至 2025 年末,本行对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则项下的单一关联方最大授信余额为 1093.50 亿元,占可比资本净
额的 2.23%;本行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则项下的单一关联方所在集团最大合计
授信余额为 1147.90 亿元,占可比资本净额的 2.34%;本行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规则项下的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为 7328.64 亿元,占可比资本净额的 14.95%,均未
超过监管比例(10%、15%、50%)
。
其中,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类型主要为信贷资产及收益权买卖,服务类关联交易业务类型主要
为技术与基础设施服务、信息服务等,存款及其他类关联交易业务类型主要包括存款、外汇、衍
生品交易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汇报
各位股东:
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以国际化视野和专
业化能力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具体情况详见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附件: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德霖)
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充分发挥本人的国际化视野、监管和同业从业经验,对重
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推进本行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贡献了经验和智
慧。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 2022 年 9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美国
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主席以及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历如下:
曾任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渣打银行亚
洲区副主席、香港汇德收购公司主席、圆币钱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4等职务。
现任易信连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香港 Web3.0 协会创会会长、香港金融学院高级顾
问、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校董会主席、香港中文大学校董会副主席、香港中文大
学中大创新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荣誉
院士、香港城市大学荣誉工商管理学博士、香港岭南大学荣誉工商管理学博士、香
港树仁大学荣誉工商管理学博士、香港中文大学荣誉社会科学博士。获香港特别行
政区颁发银紫荆星章、香港特别行政区颁发金紫荆星章,为香港银行学会资深会士、
香港金融学院院士,获亚洲金融科技师学会(IFTA)颁发“金融科技成就大奖”、
《亚
洲银行家》颁发“领袖终身成就奖”。
根据监管要求,本人对自身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自查,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自 2026 年 5 月起,本人不再担任圆币钱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加会前沟通交流,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各项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
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社会责
股东 美国区
董事 董事会 战略 任与消 风险管 关联交
会 审计委 提名委 薪酬委 域机构
委员 费者权 理委员 易控制
员会 员会 员会 风险委
会 益保护 会 委员会
员会
委员会
陈德霖 3/3 10/10 7/7 - 5/5 6/6 5/5 4/4 1/1 4/4
注:
“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
况
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本行财务和业务发展状况。审议了聘请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等议案,听取了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内部审计工作、外部审计师履职情况
评价等汇报,督促内外部审计机构确保充足的人力及相关资源配置,提升审计质量,
切实做好本行审计工作。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会议,深入了解工商银行经营发展情况,并就审议、讨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作为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主席,本人在各项履职活动中,
支持管理层稳妥有序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与
美国监管机构开展沟通交流,协助董事会不断强化境外机构风险管理,推动本行持
续加强合规建设。同时,本人就进一步提升数字化水平与科技投入效益、深化内外
部审计与内控成效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得到本行积极回应。
此外,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座谈及调研等活动,参加了董事长与独立
董事的座谈会,围绕推动工商银行“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与
管理层围绕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业发展开展现场专题交流;赴本行境内外机构实地
调研,通过听取分支机构汇报、召开调研座谈会、走访客户等形式,深入了解分支
机构国际业务、风险防控和整体经营发展等相关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面向管理层及有关部门讲解代币化金融等相关内容;参与研究探讨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承接监事会职责的相关工作安排;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及
本行内部组织的有关培训。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均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件,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有效地提供工商银行经营数据等相关参阅文件,保
障了独立董事知情权。根据独立董事关注重点和本行业务发展情况,组织召开独立
董事与高级管理层沟通的战略专题研讨会,安排实地调研与座谈会。对于独立董事
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工商银行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情况积极落实。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本人就本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表示同意,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
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首席财务官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姚明德先生兼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本人就聘任首席财务官事项表示同意。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副行长、首席财务官、
董事会秘书,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
方案,以及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等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
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履行职责,依托专业经验,切实推动本行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境
外机构风险管理水平,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切实维护本行、中小股东和金融消费者的
合法权益,为本行做出更大的贡献。
陈德霖
附件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赫伯特·沃特)
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积
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 2024 年 3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本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战
略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委员。本人的简历如下:
曾任德累斯顿银行管理委员会主席、安联集团控股委员会成员、德意志银行集
团执行委员会成员以及零售、私人和商业银行业务全球负责人。曾任德国联邦金融
市场稳定机构(FMSA)主席、兼任德国银行处置机构(NRA)主席和欧盟单一处置
委员会(SRB)全体会成员。曾任多家金融机构及其他公司监事会独立非执行成员,
包括葡萄牙投资银行(位于波尔图)和 DEPFA 银行(位于都柏林)、德国安顾集团、
德意志交易所集团、德国意昂集团和德国汉莎航空公司。曾任法兰克福大学法律金
融学院和德国柏林爱乐乐团卡拉扬乐队学院咨询委员会主席,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
司、康赛里昂咨询集团和欧洲评级机构(Scope Ratings)咨询委员会成员。现任德国
AKBANK 监事会独立非执行成员。慕尼黑路德维希·马克西米利安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政治学博士。
根据监管要求,本人对自身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自查,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加会前沟通交流,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
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社会责
股东 美国区
董事 董事会 战略 任与消 风险管 关联交
会 审计委 提名委 薪酬委 域机构
委员 费者权 理委员 易控制
员会 员会 员会 风险委
会 益保护 会 委员会
员会
委员会
赫伯特•沃特 3/3 10/10 7/7 4/4 7/7 - - 4/4 4/4 -
注: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
况
本行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本
行财务和业务发展情况。审议了聘请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等议案,听取了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内
部审计工作、外部审计师履职情况评价等汇报,参与了对工行所聘外审机构的履职
评价工作,督促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审计专业性和独立性,建议内外部审计机构强
化科技赋能,进一步提升审计质效。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会议,深入了解工商银行经营发展情况,并就审议、讨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作为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本人在各项履职活动中,结合监管要求,审议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相关方案,推动完善本行激励约束机制。本人积极参与研究探讨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责的相关工作安排,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工
作提出多项意见和建议。同时,就进一步推进国际化经营、加强 AI 与普惠金融结合、
做好客户服务、强化新型风险识别等提出一系列意见建议。
此外,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座谈、调研等活动,参加了董事长与独立
董事的座谈会,充分沟通了本行有关情况,围绕本行“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进
行了深入交流;与管理层围绕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业发展等开展现场专题交流;听
取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内部审计局、普
惠金融事业部、金融科技部、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专项融资部、个人信贷业
务部和银行卡业务部等部门相关工作汇报;赴陕西、山西、宁波和上海等地开展了
实地调研,通过听取当地分行汇报、召开调研座谈会、走访客户等形式,深入了解
分行经营发展相关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参加本行内部组织的相关培训。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均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工商银行的高度重视,并结合
实际情况组织落实。工商银行积极协助本人参加行内会议、座谈、调研、培训等活
动,主动提供各类参阅信息,多措并举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持续加强独立董事履
职支持保障,促进独立董事高质量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本人就本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表示同意,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
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首席财务官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姚明德先生兼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本人就聘任首席财务官事项表示同意。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副行长、首席财务官、
董事会秘书,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
方案,以及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等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
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诚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结合监管要求认真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持续关注本行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情况并进行深入调研,就促进本行经
营管理水平提升和本行“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提出建设性建议,切实维护了本
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董事和管理层的交流,为进一步提升本行公司治理的
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做出更大的贡献。
赫伯特·沃特
附件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莫里·洪恩)
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职尽责、忠实勤勉,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并结合本人丰富
的国际背景和从业经验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发表独立意见。现将 2025 年度本
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 2024 年 8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以及战
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
险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历如下:
自 2024 年 8 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新西兰澳新银行董事总经理、澳
新银行(澳大利亚)全球机构银行业务负责人,中国建设银行独立董事,新西兰国
库部长,还曾任新西兰国家健康委员会董事长,新西兰旅游局董事会成员,新西兰
商界圆桌会董事长,澳大利亚独立研究中心董事会成员以及三边关系委员会成员等。
现任中国建设银行(新西兰)非执行董事长、Marisco 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Marisco
葡萄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哈佛大学政治经济学与政府专业博士,林肯大学商务硕士
及商务学士,获林肯大学 Bledisloe 奖章、新西兰功绩勋章(Companion of the New
Zealand Order of Merit)。
根据监管要求,本人对自身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自查,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加会前沟通交流,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
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社会责
股东 美国区
董事 董事会 战略 任与消 风险管 关联交
会 审计委 提名委 薪酬委 域机构
委员 费者权 理委员 易控制
员会 员会 员会 风险委
会 益保护 会 委员会
员会
委员会
莫里•洪恩 3/3 10/10 7/7 - - 6/6 5/5 4/4 4/4 4/4
注: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
况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本行财务和业务发展情况。审议了聘
请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等相关议案,
听取了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外部审计师履职情况评价等相关汇报,积极维护本行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会议,深入了解工商银行经营发展情况,并就审议、讨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作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本人组织提名委员会有序推进建议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等工作。同时,本人就进一
步加强战略规划、完善公司治理、提升 AI 等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提升盈利能力、强化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等提出一系列意见建议。
此外,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座谈等活动,参加了董事长与独立董事的
座谈会,充分沟通和交流了本行有关情况,围绕本行“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提
出了坚持以客户为核心、加强数字化驱动与智能化风控等意见和建议;与管理层围
绕人工智能应用与先进制造业发展开展专题交流;参与研究探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承接监事会职责的相关工作安排;赴本行境内外机构实地调研,通过听取分支机构
汇报、召开调研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本行分支机构盈利能力、风险管理、养老
金融和整体经营发展等相关情况;听取总行数据管理部、金融市场部、养老金融部
等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参加本行内部组织的相关培训。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均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供各类参阅信息,多措并举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积极为独立董事提供履
职所需各项必要条件,及时、有效回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
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落实。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保障,
有力促进了独立董事高质量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本人就本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表示同意,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
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首席财务官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姚明德先生兼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本人就聘任首席财务官事项表示同意。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副行长、首席财务官、
董事会秘书,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
方案,以及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等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
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有序推进建议董事会提名董事
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等工作,着力提升
本行盈利能力、数智化、公司治理水平,维护本行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客观地履行职责,利用丰富的国际视野、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对本行经营的稳健发
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水平,维护好本行和全体股东以及金
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莫里·洪恩
附件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关亭)
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出席了全部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充
分发挥专业特长与经验,对审议议案充分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 2024 年 11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以及
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
历如下:
曾任山东省审计厅助理审计师、审计师和高级审计师,以及积成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系博士研究生导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数智审计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
国有资产管理研究院研究员。兼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审计
学会副会长、中国商业会计学会智能会计分会副会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信息化
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
根据监管要求,本人对自身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自查,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加会前沟通交流,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
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社会责
股东 美国区
董事 董事会 战略 任与消 风险管 关联交
会 审计委 提名委 薪酬委 域机构
委员 费者权 理委员 易控制
员会 员会 员会 风险委
会 益保护 会 委员会
员会
委员会
陈关亭 3/3 10/10 - - 7/7 6/6 - - 4/4 4/4
注: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
况
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本行财
务和业务发展情况。围绕“数智化审计”为主题,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座谈交流,
并面向内部审计条线员工开展培训。审议了聘请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等议案,听取了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内部控
制审计结果、内部审计工作、外部审计师履职情况评价等汇报。督促内外部审计机
构保持审计独立性和专业性,提升数智审计水平。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独立意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本人认真审议监事
会改革方案,并提出完善意见和建议;研究探讨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和高
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工作方案,就评价内容和形式提出多项意见和建议;督
促部门完善内外部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效。同时,本人就进一步加强 AI 审计应用、
智能化风控、科技治理等提出一系列意见建议。
此外,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各类会议、座谈等活动,参加了董事长与独立董事的
座谈会,就本行“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与管理层围绕
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业发展开展现场专题交流;听取总行相关部门汇报公司金融、
资产托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
上市公司协会及本行内部组织的有关培训。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均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人员都积极有效地配合与支持,组织安排独立董事参加行内会议、座谈以及培训,
及时提供参阅材料,使本人能够了解本行经营动态等相关信息,保障了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的知情权。对于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工商银行能够高度重视,并结合实
际情况组织回应和落实,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在董
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提供客观专业意见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本人就本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表示同意,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
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首席财务官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姚明德先生兼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本人就聘任首席财务官事项表示同意。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副行长、首席财务官、
董事会秘书,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
方案,以及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等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
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通过支持提升审计数智化水平、加
强内审外审监督合力、组织开展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能相关工作,推动提升本
行经营发展质效,维护了本行和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域的经验和专长,秉持对本行、中小股东和金融消费者负责的精神,客观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对本行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本行的经营发展做出更有价值
的贡献。
陈关亭
附件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伟平)
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出席就任后的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
各项会议,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注重
维护客户、员工、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本行治理效能不断
提升。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2 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主席以及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的简
历如下:
曾任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党委委员、院长助理、对外合作办主任;软件
与微电子学院软件工程与数据技术系副主任。现任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教学
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计算机学会杰出会员、中国计算
机学会服务计算专委会委员、中国中文信息学会社会媒体处理专委会委员、全国自
动化系统与集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体系结构、通信和集成框架分技术委员会委员、
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国
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博士。
根据监管要求,本人对自身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自查,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进行
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社会责
股东 美国区
董事 董事会 战略 任与消 风险管 关联交
会 审计委 提名委 薪酬委 域机构
委员 费者权 理委员 易控制
员会 员会 员会 风险委
会 益保护 会 委员会
员会
委员会
李伟平 3/3 9/9 6/6 - 6/6 - 4/4 3/3 4/4 -
注: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二)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本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
况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本行经营情况和转型发展现状。审议
了聘请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等议案,
听取了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内部审计工作、外部审计师履
职情况评价等汇报,建议扩大人工智能在内外部审计工作中的应用范围。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本行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会议,深入了解工商银行经营发展情况,并就审议、讨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作为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本人在各项履职活动中督促本行强化关联方和关
联交易管理。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积极研究探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
事会职责的相关工作安排,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工作提出多项意见和建
议。同时,本人就进一步深化科技能力建设、强化数据安全管理、提升审计效能等
方面提出一系列意见建议。
此外,本人积极参加行内座谈、交流等活动,参加了董事长与独立董事的座谈
会,充分沟通和交流了本行有关情况,并就本行“十五五”时期进一步强化人工智能
场景化应用、加强数据团队建设、优化线上业务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与管理层
围绕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业发展开展现场专题交流;听取总行相关部门关于金融科
技、普惠零售、养老金融、资产托管、网络金融、专项融资、财务会计等业务情况
的汇报;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及本行内部组织的有关培训。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均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了坚实保障。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积极协助本人参加行内会议、座谈及培训等活
动,并通过数字化平台主动、及时提供各类参阅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
为本人履职提供了所需各项必要条件和资源支持,有力促进了独立董事高质量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未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当披露
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未发生上市公司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
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本行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表示同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人就本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表示同意,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
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首席财务官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姚明德先生兼任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本人就聘任首席财务官事项表示同意。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副行
长、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相关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表示同意。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以及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等议案。
本人对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本人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后,本行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
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勤勉、审慎、独立履行职责,督促本行强化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管理,推动本行加强
AI 等金融科技应用,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切实维护本行、中小股东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本行做出更大的贡献。
李伟平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4 年版)》
(以
下简称《授权方案》)的相关规定,本行对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授
权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和分析。
决策,规范行使职权。《授权方案》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超越权限的审批事项。
本行董事会已听取《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
方案〉2025 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现将该汇报提交股东会。
特此汇报。
汇报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年度评估的汇报
各位股东: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 2018 年第 1 号,简称《股权管
(银保监发 2021 年 43 号,
理办法》)和《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
简称《大股东办法》)规定,商业银行董事会每年应就主要股东(含大股东)情况进
行评估,并在股东会上或通过书面文件进行通报,同时抄报金融监管总局。据此,
我行对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5进行了年度
评估。
我行围绕股东资质情况、股东责任履行、信息披露等对三家主要股东分别进行
了年度评估并形成相应评估报告(详见附件)。经评估: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
资质优良、依法合规履行股东责任、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符合金融监管总局对商业
银行主要股东(大股东)的相关规定,并积极发挥股东作用,有力支持和指导我行
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和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特此汇报。
附件:关于主要股东(含大股东)2025 年度评估的报告
汇报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我行主要股东(持股 5%及以上)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4.79%)、财政部
(31.14%)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A+H 股合计持股 5.35%) 。其中,汇金公司和财政部系大股东(持股 15%
及以上) 。
附件:
关于主要股东(含大股东)2025 年度评估的报告
行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改革发展、不断强化风险防控,助力我行高质量发
展。经评估,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符合金融监管总局针对商业银行主要股东
(大股东)的相关规定。
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
为监管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们围绕股东资质、股东责任、信息披露等逐条
进行了评估,具体结果如下:
一、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资质优良
(一)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和监管要求。汇金公司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纳税记录和财务状况。
(二)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
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清晰透明。
汇金公司全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2 月 16 日,是依据
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青松,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均为 8,282.09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 号新保利大厦,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000007109329615。汇金公司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
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
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
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汇金公司持我行股份比例 34.79%,
汇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合计持我行股份比例 35.76%,是我行主要股东和大股东。
财政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是国家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和国有资本金基础
工作的宏观调控部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持我行股份比例 31.14%,是
我行主要股东和大股东。
社保基金会全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成立于 2000 年 8 月,是财政部管理
的事业单位,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丰汇园 11 号楼丰汇时代大厦南座,法定代表人刘
昆。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社保基金会受托管
理以下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的部分国有资本及现金
收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社保基金会持我行股份比例 5.35%,是我行主要股
东。
(三)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我行公司章
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四)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定期在我行
年报上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依法合规履行股东责任
(一)至今未发现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未经批准的委托他人或接受
他人委托持有商业银行股权。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的股权结构直至实际
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以及其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在我行年报
披露,接受社会监督。
(二)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所持我行股票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香港联合交易所公开上市,并均为流通股,可依法合规在交易所转让。
(三)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均是根据国务院授权持有商业银行股权
的投资主体,不受“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
行的数量不得超过 2 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 1 家”的限制。
(四)至今未发现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入
股商业银行没有遵守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持股比例要求。
(五)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下列
情形:
(六)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
程行使出资人权利,未滥用股东权利干预或利用其影响力干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
根据公司章程享有的决策权和管理权,未越过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直接干预或利用
影响力干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进行利益输送,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存款人、商业银
行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至今未发现汇金公司和财政部向我行派出的股权董事在其他商业银行和
其他关联机构任职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社保基金会未向
我行派驻董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八)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与我行的交易在年报披露,接受社会监
督。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未利用其对我行经营管理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
利益。
(九)至今未发现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质押我行股权。
(十)至今未发现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发行、管理或通过其他手段
控制金融产品持有我行股份。
(十一)汇金公司和社保基金会或其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
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单个主体,在我行的授信余额不超过我行资本净额的百分之十。
财政部不涉及我行相关授信事项。
(十二)2025 年度,汇金公司继续履行不竞争承诺,无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汇金公司、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我行提供以下信息:
(一)股权结构;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及其变动情
况;
(三)名称变更;
(四)其他可能影响股东资质条件变化或导致所持我行股权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