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 2023 年和
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
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
再具备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回购注销此 2 名离职员工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其中,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为
购价款约为 39,753.00 元(尚未计利息)。上述回购数量共计 2,788 股,回购价
款共计约 59,403.08 元(尚未计利息),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