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4 18: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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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2 栋(B 座)26 层)
                二〇二六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以及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湘潭电化”或“公
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财信证券编制本报
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湘潭电化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信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财信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
任何用途。
    财信证券作为湘潭电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电
化转债,债券代码:127109.SZ,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及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
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
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注册与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湘潭
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5〕908 号),公司于 2025 年 6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870,000 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8,700.00 万元,
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79,637,140.5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2-7 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起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电化转债”,债券代码“127109”。
    (二)“电化转债”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8,7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万元)
                                                 (万元)
      年产 3 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
               项目
            合   计                  48,710.17       48,7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
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
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
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
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主要从事电解二氧化锰、尖晶石型锰酸锂等锰系正极材料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包括“年产 3 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
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融资规模符合公司需要,具有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
主要投向公司主业。
     二、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一)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
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5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
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
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
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
转股价。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配实施的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D 为 0.115 元/股,未发
生其他“电化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事项。
  “电化转债”的初始转股价 P0=10.10 元/股,因 2025 年度权益分配实施的
影响,调整后的转股价 P1=P0-D=9.99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综上,“电化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 10.10 元/股调整为 9.99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6 月 11 日(即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电化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符合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不
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财信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财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
立判断。(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 年度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之签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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