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重庆正川
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川股份”)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正川股份可转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
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 4,05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1]8-1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 项目达到预定可
投资项目 项目进展
号 额 资金 使用状态日期
中硼硅药用玻璃生产项
目
中硼硅药用玻璃与药物 本次拟结
相容性研究项目 项
合计 43,430.00 39,802.88 - -
其中,“中硼硅药用玻璃生产项目”已于 2024 年结项,“中硼硅药用玻璃
与药物相容性研究项目”本次拟结项。
三、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正川
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
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
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川永成”)并连同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分别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名称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5 月 7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重庆银行股份有
正川股份 390102029001211691 0.00 已注销
限公司北碚支行
重庆银行股份有
正川永成 390102029001211687 0.00 已注销
限公司北碚支行
重庆银行股份有 本次结项后拟
正川永成 390102029001211704 265,654.10
限公司北碚支行 注销
重庆银行股份有 本次结项后拟
正川永成 390102029008906054 14,000,000.00
限公司北碚支行 注销
合 计 14,265,654.10
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银行账号 390102029001211691 已于 2024 年 7 月
月 25 日注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办理剩余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手续。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节余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应
序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累 投资进 节余募集
投资项目 付未付金额
号 诺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度 资金金额
[注 1]
中硼硅药用
目
中硼硅药用
玻璃与药物
相容性研究
项目
合计 39,802.88 39,538.67 99.34% 58.44 1,253.26
利息及理财收益减手续费净额[注 2] 212.73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1,465.99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补流,1,465.99 万元
注 1:募集资金应付未付金额为相容性试验费用合同尾款 58.44 万元,该部分款项待达
到合同付款条件后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注 2:利息包括 1400 万元七天通知存款的暂估利息。
注 3:上述金额为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内部统计数据,实际金额以后续资金转出
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上述“中硼硅药用玻璃生产项目”已于 2024 年 6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
结项,本次“中硼硅药用玻璃与药物相容性研究项目”结项后,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资金投入并全部结项。截至 2026 年 5 月
息收入等)合计 1,465.99 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3.68%。
五、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强化费用管
控、合理降低成本,有效提升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培养技术和检测人员,建立和完善相容性研究体系及配套的研发团队,实施 250
个品种的药品与公司产品的相容性检测。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完成百余项品种检
测,检测规模未达预期,另外,单品的相容性检测材料费和外部测试、评审费不
及预期。
(1)检测规模未达预期,主要系近年受医药集采、宏观环境、市场环境等
影响,大部分药企在开展降本增效工作,对先进包装材料引进积极性不足。
(2)外部测试、评审费低于预期,主要系公司近年来着力降本增效,尽可
能自主开展相容性试验,或选择性价比更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从而节约了
相关费用。
(3)材料费及环保投入低于预测,主要系公司领用仓库里的材料或试剂,
无法使用募集资金,导致材料费实际支出金额较小。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存放期间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在中硼硅药用玻璃与药物相容性研究试验上已取得一定成果,拓展了客
户。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中
硼硅药用玻璃与药物相容性研究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465.99 万元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以及后续开展相容性试验的支出
等,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
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
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八、适用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中
硼硅药用玻璃与药物相容性研究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该议案无异议。
九、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