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证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
体系,激励公司任职的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绩效评价
体系和激励机制,通过对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进行工作
绩效的全面客观评估,健全公司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
利实施,促进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
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
而提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审核、考核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
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对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
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6 年至 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
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6 年度销售业绩达到 11.40 亿元或 2026 年度净利润达到 3.88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7 年度销售业绩达到 13.68 亿元或 2027 年度净利润达到 4.65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8 年度销售业绩达到 16.42 亿元或 2028 年度净利润达到 5.58 亿元
注:1、以上“销售业绩”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中“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
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当期可行权份额。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个人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行权比例 10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
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在上
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其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
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考核期间为 2026 年-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公
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
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
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二)考核结果归档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
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上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