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4 18: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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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北京
                                                    目          录
议案事项
汇报事项
注:1.上述决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
     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I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现将经本行 2026 年 3 月 27 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会审
批。
  附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
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在监管部门
关心指导、广大股东支持下,坚守战略定位,积极适应经济转型
新形势、主动拥抱行业变革、着力化解风险挑战,锻造业务特色、
提升治理效能、强化精细管理,切实履行服务实体经济主力军与
金融稳定压舱石的使命担当,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服务金
融强国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本行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统筹发展与安全,高质量发展取
得新成效。全年实现净利润 876.23 亿元,同比增长 1.05%;净
息差 1.66%,保持行业较优水平;资产总额达 18.68 万亿元,较
上年末增长 9.35%;拨备覆盖率 227.94%;不良贷款率 0.95%,
资产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
银行 1000 强”榜单中连续三年位列第 12 名(按 2024 年末一级
资本);在惠誉、穆迪、标普三大国际机构评级中继续保持国内
商业银行领先水平;明晟公司(MSCI)ESG 评级提升至 AAA 级,
位居行业前列;持续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最佳实践案
例”;连续五年获得上交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最高评价 A 级。
    一、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公司治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最本质的特征,是我国金
融发展最大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2025 年,本行坚持和加强
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的战略部署,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做精做细金
融“五篇大文章”,扎实书写中国特色金融邮储答卷。
    (一)推动党建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为高质量发展定向领

将党的领导全面融入重大战略制定、关键改革推进、重点任务落
实、长效机制建设全流程,以坚强政治引领保障全行高质量发展
行稳致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把准正确方向。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
统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
述,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
将党的领导贯穿公司治理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
局、保落实”作用,切实把政治引领要求转化为规范化、常态化
的治理实践。
    二是完善决策制度,推动制度融合。修订《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巩固“党建入章”成效,明确党委在公
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和党建工作最新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体系和党委工作规则,修订股东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
行长授权方案,厘清党委、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权责边界,推动
党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落地,公司章程与各治理制度
系统衔接、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三是促进机制融合,凝聚战略合力。将“双向进入、交叉任
职”作为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关键举措,持续推动符合条件
的党委委员进入董事会,进入董事会的党委委员积极搭建党委与
董事会沟通桥梁,常态化开展各类沟通研讨,传达党委部署、听
取董事意见。严格落实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相关
要求,确保所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先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再由
董事会依法依规履行决策职责。通过党委委员董事深度参与决
策,推动党委战略部署与董事会决策体系同频同步。2025 年,
董事会共审议议案 138 项,其中党委前置研究 81 项,推动党委
与董事会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步调一致,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
为公司治理效能。
  (二)做深做精金融“五篇大文章”,充分发挥服务实体经
济主力军作用
  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本行聚焦
“十四五”规划战略目标与方针,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宗
旨,精准对接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体系化推进金融
“五篇大文章”落地,以优质金融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科技金融创新领航,服务科技强国建设。本行高度重视
科技金融体制机制建设,在高级管理层设立科技金融委员会,在
北京、上海、深圳等 6 家一级分行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建设近
业服务“就近可办”“就近好办”。提升“看未来”能力,推广
科技型企业“技术流”评价体系,截至 2025 年末,全行通过“技
术流”评价的科技企业授信额度超千亿元。参与债券“科技板”
建设,发行 50 亿元科技创新债券,承销科技创新债券超 50 亿元。
深入与工信部、全国工商联、上交所等开展合作,联合举办惠企
活动,拓宽服务覆盖面。截至 2025 年末,本行服务科技型企业
超 10 万户,科技贷款余额突破 9,500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超 13%。
  二是绿色金融深耕赋能,助力绿色低碳发展。本行聚焦绿色
制造、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重点领域,扩大信贷资源供给,精
准赋能企业可持续发展;增加绿色债券投资,优先支持节能环保、
清洁能源等领域项目,助力实现绿色转型。2025 年,在全国银
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 50 亿元绿色金融债券,重点支持基础设
施绿色升级改造。创新绿色金融模式,参与认购“绿上绿”离岸
人民币团结中期债券,首创“资金募集-生态投资-环境回报”闭
环模式,募集资金用于全球清洁能源开发及内蒙古、宁夏等地区
“百万植树计划”,创新生态治理与金融工具融合路径。积极践
行绿色发展理念,从政策制度、产品创新等多维度发力,推进可
持续金融、绿色金融和气候融资发展,全力建设一流绿色普惠银
行、气候友好型银行、生态友好型银行。截至 2025 年末,本行
绿色贷款余额 10,063.71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7.15%;累计为
超 2 万家企业客户提供碳核算服务;连续四年获评中国上市公司
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荣获 2025 国际 ESG 年度榜单“最佳
ESG 双碳践行奖”等多个奖项。
  三是普惠金融精准滴灌,践行金融为民初心。本行全力打造
普惠金融标杆行,强化“场景+”服务体系,深化小微企业融资
协调机制,通过“千企万户大走访”精准匹配经营主体需求;聚
焦产业园区、产业链等重点领域,加速场景化转型。升级“信贷
+”综合服务,深化主办行服务,依托“5U”系列产品和“六易”
数智结算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融资、结算、财富管理等一体化
综合服务。深化数智化、集约化转型,构建小微客户全周期集约
化运营机制,优化授信业务流程,完善“数字驱动+线下触达+
集约审核”的全流程智能风控体系,推动风险自动预警、预警信
号集中处理、风险分层管理。截至 2025 年末,本行普惠小微贷
款余额 1.80 万亿元,余额占各项贷款比例保持国有大行前列,
荣获《环球金融》“最佳中小企业服务银行”奖。
  四是养老金融笃行实干,赋能银发经济提质。本行深入贯彻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完善“三
横三纵”立体式养老金融体系。做大养老金金融,深耕城乡基本
养老保险客户服务,联动中国银联将金晖卡、金融社保卡纳入银
联“活力人生”养老权益体系;积极培育社会公众养老金融理念,
针对不同群体理财习惯、消费观念和收入水平,研发吸引力强、
兼具稳健性和收益性的养老金融产品,支持备老群体做好养老资
金储备和财富规划。推出“邮暖重阳季”活动,创建养老金融特
色支行,运用政策工具打造定制化方案,定制养老机构专属产品,
升级手机银行养老服务专区,打造数智化养老生态,为老年客户
提供暖心金融服务。截至 2025 年末,本行金融社保卡结存卡量
超 1.32 亿张。
   五是数字金融厚积致远,激活数字经济势能。本行以“顶层
规划+落地实施”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制定专项行动方案,
推动数字金融服务持续升级。个人金融领域,推进客户分层精细
化管理,依托大模型图文理解与多模态信息处理技术,显著提升
信用卡信审质效。公司金融领域,基于营销模型决策和大模型生
成能力打造多功能的营销助手,有效赋能精准营销与客户服务。
风险防控领域,加快企业级风险管理平台建设,以数字化技术强
化全流程智能化管控水平。2025 年,本行第三代资金业务核心
系统投产,单笔交易审批用时减少 97%,新一代资金清算系统全
面上线,日均处理能力突破 1.5 亿笔,效能提升近 50 倍。“数
智驱动的大型银行分布式公司业务核心系统”获中国人民银行金
融科技发展奖一等奖。创新构建“i-Super”数字金融指数,区
域级数字金融指数稳健运行。
   二、深化全面风险管理,持续增强防范金融风险能力
   本行始终坚守稳健审慎的经营理念,将风险意识和安全理念
融入经营管理血脉,不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严守资本约束红线,
持续优化内控合规,严格规范关联交易,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
量发展。
  (一)健全风险治理架构,筑牢安全发展底线
  本行秉承审慎稳健风险偏好,致力于优化“全面、全程、全
时、全域”风险管理体系,风险治理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提质增
效。一是强化风险管理顶层设计,制定并落地风险管理体系改革
工作方案,落实风控责任,着力打造具有邮储银行特色的风险管
理能力;统筹推进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合规达标工作,持续深化信
用风险等重点领域模型迭代与应用,不断提升风险计量、预警的
精准度。二是严格落实监管导向,聚焦房地产、城投平台等重点
领域风险防控,坚持“分类施策、精准管控”原则,优化授信准
入标准、限额管理体系和审批流程,强化信用风险前瞻性研判、
动态预警和全周期管理,积极防范重点领域风险。三是深化数智
化风控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知识图谱、AI 大模型在客户准入、
风险预警、贷后管理等风控合规场景的落地应用,突出“主动防、
智能控、全面管”的风控导向,提升风险识别、预警、处置质效;
持续加强资产质量精细化管控,多措并举推进不良贷款清收化
解。
  (二)加强资本精细化管理,持续夯实资本实力
  本行坚守资本底线思维,紧扣资本新规要求,科学统筹资本
补充与高效运用。一是国家注资圆满落地,打开发展空间。2025
年,在财政部、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本行被纳入特别国债首
批增资行范围,圆满完成了 1,300 亿元国家注资工作,全行资本
充足水平进一步提升,助力构建更均衡、更稳健、有韧性的资产
负债表,进一步筑牢服务国计民生的资本根基。二是强化资本约
束,科学滚动制定资本规划。持续完善风险加权资产和经济资本
双线管控机制,严格落实资本限额管理要求,动态监测各类业务
资本占用情况,确保资本运作合规有序。三是精细配置资本,全
力支持业务高质量发展。坚持以 RAROC 为核心标尺,优化资产配
置结构,推动资源优先向普惠金融、乡村振兴、绿色金融等国家
战略重点领域及高回报、低风险业务倾斜,全面提升各类资产的
均衡配置能力,持续巩固并形成更加稳定的零售与对公“双轮驱
动”业务发展格局。四是深入开展资本节约攻坚行动。严控低效
资本占用,深挖资本节约潜能,着力提升资本使用效率,推动资
本管理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实现资本约束下的高质量发展。截
至 2025 年末,本行资本充足率与杠杆率均持续满足包含国内系
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要求在内的各项监管要求,并保持在稳健合理
水平。
  (三)健全内控合规体系,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持续提升审
计监督质效
  依法合规是金融稳健运行的基石。本行始终以依法合规经营
为核心底线,持续健全内控合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关联交易全
流程规范管控,强化内外部审计监督。一是定期审议内控合规管
理、反洗钱等相关工作报告,做实做细合规审查、反洗钱、案件
风险治理等重点工作,健全问题整改“发现-整改-复盘”闭环管
理机制,持续提升合规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强化内外部
审计联动监督,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执行、金融高质量发展、重点
领域风险防控等核心工作领域,开展穿透式审计监督,狠抓审计
成果应用。三是严格落实关联交易监管新规要求,规范关联交易
全流程管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动态更新关联方名单,
有效识别关联交易,持续推进关联交易数据治理和系统优化升
级,严格控制关联交易风险。2025 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主
动调整代理吸收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率、与中邮理财
签订《金融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统一交易协议》等议案,谨慎规范
履行公司治理决策,真实准确进行信息披露。定期向股东会就关
联交易整体情况作出专项报告,确保关联交易规范、透明、合规
运作,接受市场监督。
  三、优化董事会运作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持战略定力,锚定发展航向,通过深化自身能力建设、完善全流
程运作机制以及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支撑作用,推动各治
理主体凝心聚力、同向施策,积极探索建设董事会最佳实践,持
续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与现代化治理水平。
  (一)稳步推进董事换届选聘,重视董事会专业化、多元化
建设
  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稳步、有序推进董事会成员
的换届选聘,定期检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架构、人员组成、
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综合董事性别、年龄、教育背景、技能禀
赋等多重考量,推进董事队伍梯队建设,着力打造结构合理、专
业互补、优势聚合的董事会。2025 年,结合董事任期与董事会
运作实际,提名多名具有深厚专业知识和丰富行业经验的董事。
截至 2025 年末,本行董事会共有董事 15 名,其中女性董事 3 名、
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占比超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
成员构成在专业领域、性别比例、年龄层次、地域覆盖等方面更
趋多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筑牢坚实根基。
  (二)优化董事会运行机制,确保科学高效决策
  持续深耕董事会运作全流程精细化建设,不断完善会议计划
统筹、议题成熟酝酿、会前充分沟通、议事规范高效、督办闭环
落实的全链条工作机制,深化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等各治理主体
的互动沟通,切实凝聚公司治理合力。
  一是深化董事会会前沟通机制。邀请董事深度参与议案形
成、论证、完善的关键环节,围绕议案背景渊源、上会必要性、
内容完整性、论证充分性及程序合规性等核心要点,与高级管理
层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信息交互与观点研讨,严格把控上会程
序关口与议案质量底线,切实提升议案审议效率与质量,推动董
事会运作规范有序、提质增效。
  二是充分发挥董事会决策、专门委员会专业支撑作用。全年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向财政部等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资本工具
计划发行额度、2025-2027 三年资本滚动规划及 2025 年资本充
足率等资本规划议题,修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基本
制度,统筹推进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子公司、利润分配、定期报告
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各专门委员会立足专业领域,围绕战略规
划落地、绩效薪酬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内外部审计监督、关联
交易管控、社会责任践行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工作,充分发
挥专业优势,献良策、出实招,切实当好董事会的“智囊团”与
“参谋助手”。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监事会改革后依法承
接监事会相关职责,组织开展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 2025
年度履职评价工作。经综合评议,参加评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全年董事会召开会议 12 次,审议议
案 138 项,审阅报告 28 项,全体董事亲自出席率均超过三分之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 48 次,审议议案 140 项、审
阅报告 35 项。
  三是抓实督办落实闭环,确保决策落地生根。坚持问题导向、
结果导向,通过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走访、定期审阅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专报、细化董事审议意见落实台账、专题听取执行情
况汇报等多种方式,强化跟踪问效,确保董事会各项决议部署与
董事审议意见落实落地,推动决策部署转化为公司发展的实际成
效。
  (三)强化董事履职能力建设,支撑董事会科学专业决策
  本行十分重视董事履职能力建设,持续强化董事履职知情权
保障,不断拓宽董事知情视野、丰富知情渠道,支持董事通过全
程参与行内外各类会议、主动听取专题汇报、认真阅读高级管理
层报送的经营管理动态信息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精准掌握
本行经营发展情况;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支持董事主动参与各类
专业培训,积极把握监管政策导向与行业发展态势,持续提升履
职质效。根据前期股东会决议,本行已投保 2025 年度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保险,投保金额、承保范围及保险费率等严格
按照股东会授权执行,全方位保障董事履职。
  一是深化调研赋能,夯实决策基础。充分利用现场和非现场
调研方式,深入一线摸底基层战略执行、经营管理实际,夯实董
事会决策基础。2025 年,董事们围绕商业银行支持提振消费、
商业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效果评价、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差异化
经营现状及未来工作思路、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存在问题与建议、
全面风险管理、不良生成及风险管控、“两小”业务面临的压力
和风险、代理金融机构管理、网点智能化转型、城市金融服务、
邮银协同服务乡村振兴、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及评估“十四
五”规划完成情况、大湾区发展规划、服务银发经济等重点主题,
开展专题调研 79 人次,重点聚焦实体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
及监管关注重点。调研过程中注重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员
工,形成多篇高质量调研和课题报告,为银行长远改革发展出谋
划策,并转化为本行创新变革、优化金融服务的具体工作举措。
  二是注重能力建设,加强专业培训。高度关注董事持续专业
发展和能力建设,甄选优质培训资源,积极组织各类培训。全年
组织董事参加由财政部、上交所、上市公司协会、其他中介机构
及本行举办的培训达 239 人次,培训内容紧跟党中央金融工作要
求和监管导向,涉及宏观经济与政策,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
理,市值管理,内部控制,ESG 与可持续发展,绿色金融,《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解读,舆情管理,并购重组,人工智能,上市
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上市商业银行董事规范履职,独立
董事履职实践,企业管治及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等广泛主题,
把握政策、防范风险、服务大局的综合履职能力持续提升。
  三是落实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要求,强化关键领域监督
作用。推动独立董事依法合规履职,既保护其“独”(独立性)
的特性,又支持强化“懂”(专业精通)的优势,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核心作用。2025 年,各
位独立董事认真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类
会议,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审议重大关联交易等议案 8
项;定期举办独立董事与董事长闭门会议,围绕当前经济金融形
势及银行业发展趋势、业务转型推进、风险内控管理提升等重点
议题建言献策,持续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积极履职,对发
现的疑点主动发声、及时提示风险,发表独立意见,在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
积极作用。
  四是深化沟通互动,厚植良好治理文化。高度重视董事会内
部、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之间的深度有效沟通,着力培育集思广
益、合力共为的公司治理文化氛围。围绕董事履职要求及个人履
职重点关切,积极邀请董事参加各类经营管理会议、组织安排董
事会战略研讨会等各类专题会议,推动董事与其他决策主体深度
对接、高效沟通,支撑各位董事全面有效履职。
  四、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提升资本市
场沟通质效
  本行坚持以价值创造为核心、以合规经营为底线,扎实推进
市值管理,着力构建规范高效、务实创新的信息披露体系,强化
投资者关系主动管理,持续健全股权管理机制,切实搭建中小股
东参与公司治理的便捷桥梁,助力提升资本市场公信力与市场主
体获得感,推动市值与公司内在价值精准匹配,不断提升资本市
场沟通质效。
  (一)聚焦市场关切,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有效性
  本行董事会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坚持“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的披露原则,坚守“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富有特
色”的披露目标,通过高质量的信息披露积极回应市场关切,充
分展现自身长期投资价值优势。一是深化信息披露管理体系建
设,不断优化信息披露工作标准与操作规范,厚植合规披露文化。
二是加强信息披露数智化赋能,完善信息披露系统模块功能,提
升管理质效与用户体验。三是立足投资者视角,紧扣本行改革发
展中心任务,增强披露内容的可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展
示本行在服务实体经济、深化改革转型、保持长期稳定分红、履
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特性和市场价值,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场肯定。
  (二)强化市值管理,增进与资本市场的有效互动
  坚守“服务市场、服务投资者”初心,聚焦股东及资本市场
核心关切,以市值管理引领资本市场沟通工作,促进估值合理反
映本行投资价值。一是以定期业绩发布为主线,创新交流宣传模
式,运用网络直播、文字直播、电话接入等多种形式,全面、直
观展示业绩亮点、发展优势及价值逻辑,引导市场理性认知本行
内在价值。二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常态化开展业绩路演、组
织总分行调研、参加峰会论坛等特色活动,充分展现本行差异化
竞争优势,增强市场投资者信心。三是畅通多元沟通渠道,依托
上证 e 互动平台、投资者关系热线、专属邮箱等载体,及时回应
中小投资者问询关切,健全市场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四是加强市
场监测分析与研判,系统收集市场预期、行业观点及投资者建议,
动态优化市值管理策略,切实将市场期待转化为改革发展重点方
向。2025 年,本行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年报业绩说明会最
佳实践”“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等多项荣誉。
  (三)抓实股权规范管理,切实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强化股权穿透式管理,常态化开展大股东及主要股东年度评
估,规范股东行为;深化股东沟通与价值共创,及时响应股东关
切;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意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在稳定分红比例的基础上实施中期分红,并首次赋予 H 股股东人
民币派息币种选择权,严格按照股东会决议高效推进分红派息工
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构建良性互动的资本市场生态。
  回首“十四五”,本行董事会始终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
集中统一领导,将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
处,锚定金融强国建设战略目标,科学统筹发展与安全,着力服
务国家战略、赋能实体经济、保障社会民生,不断提高公司治理
水平,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交出了一份
砥砺奋进、担当有为的答卷。展望“十五五”,本行经营发展的
韧性更强、攻坚克难的意志更坚定、应对风险挑战的底气更足。
会将坚定履行国有大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坚持“专
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牢牢把握“十五五”时期战略
方向和重点任务,全面推进特色化、轻型化、综合化、生态化、
精细化、数智化“六化”升级,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开新局、谋新
篇,开启全行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有关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详情,请参见本行于 2026 年
  本议案已经本行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监管要求以及经审计的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年度财务报告,本行制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人民币 86.17 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 232.50 亿元。
  三、本行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普通股股东派发 2025 年度末期现
金股利。以本行总股本 120,095,053,492 股普通股为基数计算,
每 10 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 0.953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114.45
亿元(含税),加上 2025 年度已派发的每 10 股人民币 1.230 元
(含税)中期现金股利,2025 年全年现金股利为每 10 股人民币
税),占本行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银行股东净利润
的 30%。2025 年度末期现金股利的 A 股及 H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7 月 10 日,A 股派息日为 2026 年 7 月 13 日,H 股派息日为
布,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支付,并为除港股通外的 H 股股东提供
人民币派息币种选择权,H 股股东有权选择全部(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有限公司可选择全部或部分)以人民币或港币收取 H
股末期股利。港币折算汇率为本行向 H 股股东派发 H 股股息货币
选择表格日(不含当日)的前五个营业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每
日 11 点公布的人民币对港币参考汇率的平均值。
   四、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本行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6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
       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发展战略,为保障重点领域投入,突出高质量发展
导向,2026 年拟安排固定资产投资预算人民币 112.72 亿元,重
点推进基础能力建设,保障安全生产运营;重点支持金融科技建
设,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同时,严控非生产经营性支出,提高
资产使用效能。为做好 2026 年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统筹管理,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行长在总体预算框架内对具
体预算项目进行适度调配。
  本议案已经本行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聘请 2026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行拟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
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负责对
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
表提供 2026 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任期至本行下届年度股东会
结束时为止。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718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为人民币 168.49 万元),与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本议案已经本行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唐志宏先生为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唐志宏先生为本行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除已披露信息外,唐志宏先生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证券于中
国内地、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职
务;与本行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没有
其他任何关系,没有在本行或其附属公司中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
 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请见本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
知》。
条例》第 XV 部所指的定义);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没有任何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
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也没有任何须提请本
行股东注意的事项。
  现提请股东会重选唐志宏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唐志
宏先生的董事任期三年,新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
算。唐志宏先生的薪酬按照本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的有关决
议执行。具体薪酬可参考本行适时发布的年报。
  附件:唐志宏先生简历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唐志宏先生简历
  唐志宏,男,1960 年出生。获吉林大学文学学士学位,高
级经济师。2023 年 3 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中国人
民银行辽宁省分行教育处副处长、稽核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
辽宁锦州市分行副行长、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锦州分局局长,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副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管理部副主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行长,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管
理部主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副行长,哈尔滨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华侨城集团有限公
司外部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孙茂竹先生为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孙茂竹先生为本行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除已披露信息外,孙茂竹先生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证券于中
国内地、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职
务;与本行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没有
其他任何关系,没有在本行或其附属公司中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 XV 部所指的定义);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没有任何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
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也没有任何须提请本
行股东注意的事项。
  现提请股东会选举孙茂竹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孙茂
竹先生的董事任期三年,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任职资
格之日起计算。孙茂竹先生的薪酬按照本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调整方案的议
案》的有关决议执行。具体薪酬可参考本行适时发布的年报。
  附件:孙茂竹先生简历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孙茂竹先生简历
  孙茂竹,男,1959 年出生,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
位,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党总支副书记和系副
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北
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高校财务管
理委员会理事等职务。现任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天
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5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守高
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依法合规履行职责,认真出席股东会、董
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对审议
事项发表独立、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本行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
护本行、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行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发布的《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温铁军、钟瑞明、潘英丽、唐志宏、洪小源、杨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对董
 事会授权方案》2025 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
方案》(以下简称《授权方案》)规定,董事会对 2025 年 1 月
  经自查,本行董事会严格遵循《授权方案》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科学谨慎决策,规范行使职权。《授权方案》执行情况
良好,未发生超越审批权限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本行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向股东会报告。
         报告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5 年度大股东
          评估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及其他
相关规定的要求,本行拟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5 年度大
股东评估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向股东会报告。
   附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5 年度大股东评估情况报告
         报告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5 年度大股东评估情况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银保
监发〔2021〕43 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商业银行董事会
应当每年对大股东情况进行评估,在股东会上通报,并及时将评
估报告报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本行于 2026 年初开展了
  一、股权管理工作情况
  本行董事会始终将股权管理作为完善公司治理、防范金融风
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持续健全股权管理长效机
制。2025 年,董事会严格落实监管要求,认真听取专项汇报,
系统推进股权管理各项任务:一是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修订印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权管理办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行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
度,夯实合规基础;二是深入开展股东全流程管理,加强日常行
为监测与沟通,及时回应股东关切,完成大股东及主要股东评估
工作,积极引导其在资本补充与战略协同中发挥正向作用;三是
深化股权智能化分析,提升定期报告质效,建立常态化风险预警
机制,对持股异常等风险情形实现自动识别与动态管控。通过上
述举措,全面提升股权管理的精准性、前瞻性与合规水平,有力
支撑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二、大股东情况
   根据监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集团)因持股比例超过
主管我国财政收支、税收政策等事宜的国家行政机关。
   截至 2025 年末,财政部因参与本行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以下简称 2025 年增资项目)持有本行 189.34 亿
股(全部为 A 股限售股),持股比例 15.77%,将于 2030 年 6 月
日改制更名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 1,376 亿元,为本行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5 年末,邮政集团合并口径总资
产 196,060.68 亿元,净资产 11,933.29 亿元;2025 年,实现营
业总收入 6,771.89 亿元,净利润 644.77 亿元。
   截至 2025 年末,邮政集团持有本行 622.91 亿股(包括 622.11
亿股 A 股,0.81 亿股 H 股),持股比例 51.87%,其中 54.05 亿
股为 A 股限售股,已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全部解禁。2025 年 4
月 8 日至 2026 年 4 月 7 日期间,邮政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
行 1.03 亿股 A 股,增持比例 0.09%。截至 2026 年 4 月末,邮政
集团持股比例 51.92%。
  三、评估结果
  (一)资质情况和财务状况
  本行大股东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资质优良;大
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
关系清晰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存在可能对本行经
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所持股权情况
  本行大股东注重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保持本行股权结构长
期稳定,积极维护本行稳健经营和金融市场稳定,支持本行更好
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
  本行大股东以来源合法的资金入股本行,与本行之间不存在
交叉持股情况,持股比例符合监管要求,取得股权时已履行监管
报批报告程序,在股权限售期内未发生转让所持有本行股权的情
形。本行大股东股权关系真实透明,不存在隐藏实际控制人、隐
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私下协议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质押
本行股权、以所持本行股权为其自身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债务提供
担保、利用股权质押形式代持本行股权、违规关联持股以及变相
转让股权等情形。
  财政部是根据国务院授权持有商业银行股权的投资主体,不
受“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
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 2 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的限制。邮政集团仅控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1 家银行机构,作为
主要股东参控股商业银行数量符合监管要求。
  (三)关联交易情况
  财政部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不属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
径的本行关联方,不涉及与本行的关联交易。邮政集团遵守法律
法规和监管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与本行之间交易透明、公
允,不存在与本行进行不当关联交易或利用其对本行的影响力获
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形。根据《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经
本行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行与邮政集团对储
蓄代理费分档费率进行了第一次主动调整,调整后的分档费率自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对 2025 年 1 月 1 日至本行董事会批
准之日期间的储蓄代理费按调整后费率进行结算。与邮政集团的
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监管规则进行管理,相关信息已对外披
露。
  (四)行使股东权利情况
  本行大股东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公司章程履职尽
责,合法、有效参与公司治理,通过公司治理程序正当行使股东
权利,维护本行的独立运作,不存在滥用股东权利、对本行进行
不正当干预或限制的情形。本行大股东不存在委托股东自身及其
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提名董事以外人员参加股东会,或接受
非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委托参加股东会的情形,不存在阻挠或指
使本行阻挠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或对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设置
其他障碍的情形。本行大股东审慎行使对本行董事的提名权,向
本行派出的股权董事符合监管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以维护
本行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进行独立专业客观决策,并对所作决
策依法承担责任,不存在损害本行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
情形。
  (五)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
  本行大股东严格履行责任义务,积极遵守承诺事项,支持本
行董事会制定合理的资本规划,支持本行多渠道、可持续补充资
本,支持本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平衡好现金分红和资本补充的
关系,使资本持续满足监管要求,不存在阻碍其他股东或投资人
采取合理方案增资的情形。2025 年,财政部通过参与 2025 年增
资项目,成为本行第二大股东;邮政集团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
行股份,坚定看好本行长期投资价值,传递市场信心。本行大股
东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报送义务,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向本行报告相关信息,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六)落实公司章程和协议条款、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情况
  本行大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公司章程及
协议条款,知悉大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利用大股东地位损
害本行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相关部
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严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提供虚假材料或
者作不实声明、对商业银行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
大责任、拒绝或阻碍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管、因违法违规行为被
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以及其他可能
对本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经评估,本行大股东资质优良,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严格遵
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本行公司章程和协议条款,依法行使股
东权利,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事项,合法有效参与公司治理,不
存在滥用股东权利或利用其对本行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等
情形,符合监管对商业银行大股东的相关要求。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5 年度关联交易
          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相关规
定,本行拟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5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
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向股东会报告。
   附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5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报告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5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政策,完善细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强化关联方主动管理,加快
推进关联交易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进一步提升关联交易管理
质效。现将 2025 年关联交易管理、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充
分发挥公司治理效能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5 年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
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4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关于
修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与中邮理财签订<金融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统一交易
协议>的议案》等议案,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和
必要性,积极发挥关联交易管理、审查和风险控制职责。独立董
事围绕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内部审批情况等发表独立意
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本行关联交易依法合
规开展,维护本行及中小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贯彻落实监管新规,筑牢关联交易合规基础
  围绕监管政策变化,细化关联交易管理执行要求,进一步完
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印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版)》,增加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联交易从严管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关联方认定标准和关联
交易事项披露审议程序等,保障监管要求全面内化、有序落实。
严格遵循监管新规,将本行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统一提交董事会审议,切实加强
关联交易管理,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三)夯实关联方管理,提高关联方信息准确性
    严格执行关联方信息管理机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动态
管理关联方名单库,规范开展关联方信息更新维护及报送等工
作,将关联方名单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向董事
会、监事会 报告。强化大数据运用,利用工商数据库进行联网
核查,主动筛查疑似关联法人,并对关联法人信息进行动态监测,
在关联方申报信息的基础上加强交叉核验,提高关联方信息的准
确性和完整性。
    (四)规范履行关联交易管理程序,确保交易合规开展
    严格遵循关联交易监管规定,规范执行关联交易备案、审批、
报告及披露等管理程序,确保决策层级清晰、流程合规。强化重
大关联交易动态监测与预警,严守关联交易监管比例和上限要
 本行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
案》,并于 2025 年 12 月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邮储银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金复〔2025〕713 号)。自本行公司章程修订获核准生效之日起,本行不再设立监事会,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时任监事不再担任本行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
务。详情请参见本行刊登的公告。
求,实现闭环管理。基于业务发展实际,严格按照监管规定签署
统一交易协议,规范履行相应审议及披露程序,确保关联交易合
规开展,有效释放业务发展动能。
  (五)深化科技赋能,提高关联交易管理信息化水平
  全面优化关联交易管理系统,2025 年共完成 7 次迭代升级,
涉及 2,563 个功能点,覆盖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管理全流程,包括
落实监管新规增设相关关联方标识、优化关联法人信息监测、完
善监管数据统计和报送功能、构建可视化数据驾驶舱、搭建数据
标准化传输通道等,通过数字化手段进一步落实监管要求,实现
对数据异常波动的识别和预警,提高关联交易管理效能。
  (六)强化关联交易监督检查,增强管控合力
  对标监管数据报送要求,常态化开展关联交易数据自查与抽
查工作,核验数据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备案信息完整性及准确性
等,以问题为导向加强事前管控和源数据治理,推动关联交易管
理“一道防线”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实现从被动合规到主动治理
的转变。按计划开展关联交易专项审计,主要内容涉及关联交易
管理架构、制度流程、关联方识别、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等
方面,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质效。
  (七)加强关联交易合规督导,提升关联交易合规意识
  组织开展全行关联交易管理专题培训,制作《手把手教你识
别关联交易》微课视频,持续宣贯关联交易管理知识,系统梳理
关联交易产品清单,加强对关联交易岗位人员的专业指导,提升
关联交易合规意识。组织行内各条线部门与境内外法律顾问就复
杂关联交易开展专项研究,梳理固化认定口径及管理规则,为业
务开展提供专业支撑。
  二、关联方情况
  本行遵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联交所)等相关监管规定,强化关联方管理,健全多口径关联方
识别与管理机制,动态管理关联方名单库。截至2025年12月31
日,本行关联方共5,327个,金融监管总局口径关联方5,282个,
证监会及上交所口径关联方476个,香港联交所口径关联方427
个。其中,关联自然人3,516名,主要包括本行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近亲属,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集团)、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动集团)、中国船舶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舶集团)、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关联法人1,811家,主要包括邮政集团、移动集团、船舶集团、
上港集团及相关方,以及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等。
  三、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及中小股东的整体利益。根据金融监管总局要求,需进行备
案和披露的关联交易,已按时报送监管机构并在本行官网披露,
相应监管比例执行情况均符合监管要求;根据两地证券交易所规
则,需进行上限预测的关联交易,已经审计师核查并确认,均未
超上限;根据各口径监管规定可适用豁免规则的关联交易,已规
范执行。
  (一)金融监管总局口径
  (1)与邮政集团的统一交易协议
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委托代理协议》)及
其补充协议按照统一交易协议管理。2025年3月27日,经本行董
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行对代理吸收人民币个人存
款业务储蓄代理费率进行了主动调整。2025年3月28日,工商银
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2024年度
业绩公告完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平均净利差为1.26%,低于
被动调整下限1.37%,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储蓄代理费
率触发被动调整。经本行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考
虑到2025年3月本行对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率进行了
主动调整,调整后的费率处于相对合理水平,本行与邮政集团协
商,被动调整机制触发后,保持现行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储蓄代
理费率。
    按照框架协议约定及调整后分档费率,2025年该协议项下本
行与邮政集团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245.89亿元,其中本行向邮政
集团支付储蓄代理费及其他1,134.50亿元 ,人民币储蓄代理费
综合费率1.05%,低于上限1.5%;支付代理储蓄结算业务手续费
    (2)与中邮理财的统一交易协议
过《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与中邮理财签订<金融市场债券回购
业务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2025年12月30日,本行与中邮理
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理财)签署统一交易协议,约定
金融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的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400亿元、600亿
元、800亿元,交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
易的条件进行。本行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在合同签署后15个工作
日内进行了信息披露,并向监管机构报告。
    除统一交易协议项下交易外,金融监管总局口径下关联交易
包括授信类交易、资产转移类交易、服务类交易、存款和其他类
交易,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与关联方之间授信类关联交易
余额为808.35亿元,主要包括债券投资、同业融出、包买福费廷、
存款发展的相关机制结算净额为人民币-50.85 亿元。根据本行与邮政集团之间的约定,储
蓄代理费和促进存款发展相关机制下的结算金额以净额结算,2025 年储蓄代理费及其他合
计金额为人民币 1,134.50 亿元。
同业存单投资、贷款等;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金额为486.96亿元,
主要包括票据转贴现、福费廷包买转卖、吸收合并、利率债分销、
债券买卖等;服务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16.27亿元,主要包括清算
服务、综合服务、营销服务、代销服务等;存款和其他类关联交
易金额为4,866.61亿元,主要包括票据回购、存款、债券交易等。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最大授信余
额(扣除保证金存款、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下同)为
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最大合计授信余额为 249.73 亿
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比例为 1.83%;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
为 808.35 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比例为 5.93%,上述占比情
况均符合相应监管比例要求。
  (二)证监会和上交所口径
  证监会和上交所口径下关联交易包括授信类交易和非授信
类交易,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与关联方之间授信类关联交
易余额为41.05亿元,主要包括贷款、非融资性保函、票据贴现、
信用卡透支等;非授信类交易金额为1,434.52亿元,主要包括委
托代理银行业务、资本金募集、清算服务、综合服务、营销服务
等,其中邮银委托代理银行业务已豁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
向移动集团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事项已按规定履行审议和披露
程序。本行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已订立2025年关联交
易上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所列交易均未超年度上限。
  (三)香港联交所口径
  香港联交所口径下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委托代理银行业务、营
销服务、综合服务、租赁服务、商品买卖等,其中邮银委托代理
银行业务已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订立年度上限的规定;其他持
续性关联交易已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订立2025年关联交易上限,截
至2025年12月31日,所列关联交易均未超年度上限;此外,本行
日常向关联方提供商业银行服务及产品,包括向关联方提供贷款
及信贷融资、接受关联方存款等,均可依据香港上市规则豁免遵
守有关年度申报、公告、年度审核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四、下一步工作
  本行将严格遵照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及上市交易所监管要
求,持续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效能,加强精细化管控,强化科技赋
能与大数据应用,提升关联方识别精准度,持续优化数据流通路
径,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夯实关联交易源数据治理,加强重点业
务领域关联交易管理事前管控,深化合规文化培育,着力提升本
行关联交易管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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