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超
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签订《权利质押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慈星股份(香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慈星香港”)向农业银行申请450万欧元、150万美元及2,000万
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665.88 37,703.46
负债总额 22,754.87 34,684.50
净资产 2,911.00 3,018.96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2,005.68 10008.26
利润总额 -281.90 103.33
净利润 -281.90 103.33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权利质押合同
序号 借款金额 借款到期日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质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质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币 33,00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款形成的担保金额以放款当日汇率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
净资产的 2.86%。其中:公司对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2,109.52 万
元,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419.63 万元,合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
为 2,529.1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79%;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约为 6,634.8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
母公司净资产的 2.07%。
偿还剩余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合计 360.88 万元。目前公司资金流动性良好,上
述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向 9
个逾期客户及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及时回笼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截至目前,除 9 个逾期客户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及涉及诉
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