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5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董事陈玉传、张毅、阮凤娥、独立董事吴英华、张鹏、许冬冬因工作原
因,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同意股数 56,657,1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佳玥、张馨云
(三)结论性意见
经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二)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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