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山科技: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结果与股份变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4 17: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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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均逐项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注销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不低于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
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含交易费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此金额)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此金额),回购价格不超过 14.11
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含交易费用)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 《中国证 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 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结果与股份变动的情
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次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4,011,9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7%,最
高成交价为 7.4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45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30,000,58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使用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
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低于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方式、回购价格、使用
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部分社
会公众股份并注销方案的议案》的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
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有利于
维护广大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加强股东价值回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
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
位。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于冰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6,669,500 股(约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 0.294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国敏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月 13 日、2026 年 5 月 13 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8)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3)。上述减持在 2026 年 6 月 4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之前即
已全部完成,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情形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披露回购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股份前                       回购股份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其中: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
三、总股本     5,670,554,696   100.00      5,670,554,696   100.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
销,注销之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
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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