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6-40
债券代码:123225 债券简称:翔丰转债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分配方案的股本基数为 119,579,948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本公积转增股本。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
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9,146,4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914,649.6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
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所对应的最新股本总额为
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数
为433,452股,公司总股本由119,146,496股增加至119,579,948股。因此,本次
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119,579,9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时间距离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89673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投资者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99275元;持股1个月
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963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
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若减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
将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减持
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
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生效日期为2026年6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创业板信息披露
指定网站的《关于调整“翔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1)。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萧云路635弄11号一层
咨询联系人:叶文国
咨询电话:021-66566217
八、备查文件
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