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6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
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
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 500,000 万元,在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孙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相关
业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
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 ZB7032202600000020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至 2027 年 6 月 1 日止的期间与公司
全资子公司飞沃新能源科技(黄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黄石”)办理各
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
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大写:
贰仟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
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
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
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通用零部件
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24,350.55 19,695.23
总负债 19,259.61 15,151.42
净资产 5,090.94 4,543.82
资产负债率 79.09% 76.93%
科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940.21 46,261.31
利润总额 727.52 2,355.44
净利润 545.13 1,759.72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
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
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
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
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
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
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
为人民币 26,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78%。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
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