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6-021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
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
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华”或“中兴华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入 33,164.18 万元。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
收费总额 24,918.51 万元。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73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
兴华所被判定在 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亨达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案件正在执行中。以
上案件均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4 次。46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
纪律处分 8 人次。
(二)项目信息
中兴华所自 2017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7 年度审计报告开始由中
兴华所签发):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项目组 执业资
姓名 从业经历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成员 质
(含 IPO)
唯捷创芯
中 国 注 2009 年 1 月开始在中兴华执
项 目合 中科建友
刘炼 册 会 计 业,2023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
伙人 瑞尔泰
师 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ST 泰禾
签 字注 中 国 注 202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朱书
册 会计 册 会 计 审计工作,2023 年 11 月开 唯捷创芯
敏
师 师 始在中兴华执业,2026 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师,2008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
项 目质 中国注
张军 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 年 9 软通动力
量 控制 册会计
伟 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 唯捷创芯
复核人 师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相关处罚。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22 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万
元(不含税)。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实际
工作量,协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风险与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已发表意见,同意该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质量管理
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满
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42 万元(不含税),聘期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42 万元(不含税),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