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 东百集团关于聘任高级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3 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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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6—02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持续巩固福建东百集团股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业零售业务区域
优势,结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业务实际经营需求,公司拟聘任何相国先生为公司高级顾
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其最近12个月内担任公司副总
裁,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 公司聘请何相国先生为高级顾问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持续巩固公司商业零售业务区域优势,结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业务实际经营需
求,公司拟与何相国先生签署《咨询顾问协议》,聘任其为公司高级顾问,为公司商业零
售业务提供咨询服务。何相国先生过去 12 个月内担任公司副总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相关规定,其为公司关联人,本次签署《咨询顾问协议》构
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工作,何相国先
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聘任何相国先生为公司高级顾问,本次交易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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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除本次事项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其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说明
  何相国先生过去 12 个月内担任公司副总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6.3.3 条相关规定,何相国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何相国,男,高级经济师,曾任青岛阳光百货总经理,银泰商业杭州城西银泰城、杭
州湖滨银泰 IN77 总经理,银泰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事业一部总经理、集团总裁等关键
职务,并曾任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何相国先生深耕商业零售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商业运营管理经验,同时其曾任公
司副总裁,熟悉公司整体业务体系、运营模式及发展规划。本次聘任其为相关业务高级顾
问,遵循市场化原则,结合相关人员行业履历、专业研判能力、资源优势及过往履职成效
等综合情况商定服务内容及费用,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何相国(乙方)
  (二)顾问服务主要内容:1.乙方为甲方现有经营门店的总体发展、调整规划和业绩
提升等提供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对商业战略规划定位提供咨询意见;2.优质市场品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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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及费用标准源的挖掘与拓展,推进品牌引进落地合作;3.推荐优质轻资产项目拓
展信息资源等。
  (三)服务期限及费用标准:一年,咨询顾问费为人民币 100 万元(含税),按月支
付,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何相国先生深耕商业零售领域多年,对行业发展趋势、市场运营逻辑等具有专业深
刻的见解,其在公司任职期间为相关业务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为持续巩固公司商业零售业
务区域优势,结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业务实际经营需求,公司聘任何相国先生担任高级
顾问,以充分发挥其行业经验、资源等优势,为公司商业零售战略和业务发展提供专业赋
能与决策参考,助力公司持续提升业务经营质量。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同日召开第十二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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