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6-03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
事 13 人,实际参加董事 1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预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叶金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人选。叶金
强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可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待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叶金强先生将接替王建文先
生履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结束。叶金强先生在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将按公司股东会
通过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标准从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
(二)同意关于制定《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基本制度》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审
议通过本议案。
(三)同意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审
议通过本议案。
(四)同意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五)同意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同意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同意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
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更好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维
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振投资者长期投资的信心,引导公司价值合
理回归,公司决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在满足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的前提下,由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资金状况及相关风
险控制指标要求后,决定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制定及实施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比例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 30%。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
(八)同意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九)同意关于增加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议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
行董事的议案》《关于制定<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基本制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议案》
《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
于修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列入公司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具体时间、内容及相关议案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特此公告。
附件:叶金强先生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叶金强先生简历
叶金强先生,1967 年 8 月出生,博士,民商法专业。1986 年 8
月至 1990 年 2 月任安徽省来安中学教师;1990 年 3 月至 1995 年 8
月任安徽来安律师事务所律师;1998 年 8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南京大
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2006 年 5 月至今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其
中 2014 年 5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院长。目
前,叶金强先生兼任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叶金强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日,
叶金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