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4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要约收购已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变更为朱冬。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胜通能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吉胜先生、张伟先生、魏红越女士及龙口云轩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龙口同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龙口弦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龙口新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或“转让方”)于 2025 年
重庆智行创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
表一村扬帆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
表弘源祥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甲方”或“受让方”)签署了《关
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让给甲方。同时,七腾机器人和/或其指定适格第三方拟以标的股份转让完成为
前提,向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诚及龙口新耀共同申报预受要约 41,923,22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胜通能
源总股本的 14.85%)。
二、本次交易中协议转让股份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4 月 9 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本次交易中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过户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8
日,过户数量为 84,643,776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9%,股份性质为无
限 售 流 通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
转让股份事项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三、本次交易中要约收购股份完成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七腾机器人向上市公司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 42,336,000 股,
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5.00%,要约收购价格为 13.28 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
截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供的数据统计,本次要约收
购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 6 户,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合计为
量的 99.027%。
七腾机器人已按照要约收购报告书的约定,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最终收
购股份数量为 41,924,224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
已经办理完毕,七腾机器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26,568,000 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4.8441%。
四、控制权变更情况
司,实际控制人由魏吉胜、魏红越、张伟变更为朱冬。
控制权变更前
股东名称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所持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数量(股)
魏吉胜 104,334,720.00 36.97% 104,334,720.00 36.97%
魏红越 13,524,000.00 4.79% 13,524,000.00 4.79%
张伟 9,149,280.00 3.24% 9,149,280.00 3.24%
龙口云轩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龙口同益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龙口弦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龙口新耀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合计 211,680,000.00 75.00% 211,680,000.00 75.00%
七腾机器人有限公
- - - -
司
重庆智行创机器人
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伙)
上海承壹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代
- - - -
表一村扬帆 15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弘源泰平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
(代表弘源祥裕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控制权变更后
股东名称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所持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数量(股)
魏吉胜 78,251,040.00 27.73% 78,251,040.00 27.73%
魏红越 - - - -
张伟 6,861,960.00 2.43% 6,861,960.00 2.43%
龙口云轩投资中心
- - - -
(有限合伙)
龙口同益投资中心
- - - -
(有限合伙)
龙口弦诚投资中心
- - - -
(有限合伙)
龙口新耀投资中心
- - -- -
(有限合伙)
合计 85,113,000 30.16% 85,113,000 30.16%
七腾机器人有限公
司
重庆智行创机器人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上海承壹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代
表一村扬帆 15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弘源泰平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弘源祥裕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26,568,000 44.84% 126,568,000 44.84%
(1)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
注册/通讯地址 重庆市两江新区康美街道卉竹路 2 号 7 幢 21-1 号
法定代表人 朱冬
注册资本 6,694.0733 万元
成立时间 2010-08-12
经营期限 2010-08-12 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85590365813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通讯方式/联系电
话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开发、销售及技
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信息咨询服务;电子设备、
非标自动化设备、立体仓储设备的研发及销售;设计、销售:机器
人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计算机
软件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
经营范围
可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销售:电子设备及零部件、机电
设备、模具、叉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数据处理;仓储服务(不
含化学危险品);从事建筑相关业务(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消防工程设计、施工(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组装消防灭火、侦察巡检、排烟侦察灭火、助
功救援、排爆特种机器人;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的销售;
维修智能机器人;智能消防应急救援处置设备、智能安全防范设备、
智能侦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
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终端计量
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
特种设备出租,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
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
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一致行动人一:重庆智行创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重庆智行创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重 庆 市 两 江 新 区 大 竹 林 街 道 金 开 大 道 西 段 210 号 3 楼 3 号 附
注册/通讯地址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冬
注册资本 26,237.0304 万元
成立时间 2025-09-05
经营期限 2025-09-05 至 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MAEWJ4D095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通讯方式/联系电
话
一般项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
售;工业机器人制造;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应用软件
经营范围
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一致行动人二: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怡海大道 1167 号海运中心主塔楼
注册/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房菲菲
注册资本 1,62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5-09-14
经营期限 2015-09-14 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7874819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方式/联系电
话
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理财产品需通过信托公司发行,在监
经营范围 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深圳弘源已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27722。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深圳弘源以其管理
的弘源祥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弘源祥裕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其备案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 弘源祥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名称: 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编号: SBFU70
成立时间: 2025年9月30日
备案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4)一致行动人三: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A 楼 534
注册/通讯地址
室
法定代表人 曹阳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0-05-12
经营期限 2010-05-12 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554333552B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通讯方式/联系电
话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经营范围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承壹已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0869。在本次权益变动中,上海承壹以其管理的
扬帆 15 号受让上市公司股份。扬帆 15 号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扬帆 15 号的备案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 一村扬帆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名称: 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编号: SLW282
成立时间: 2020-11-17
备案时间: 2020-11-20
五、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
立性,也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
持股承诺的情况。
(1)七腾机器人承诺:“在本次收购中协议转让及要约收购取得的股份,
自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除用于本次交易的并购贷款外不
进行质押。”
(2)重庆智行创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①在本次协议转让
中取得的股份,自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不进行质押;②
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 18 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新增合伙份额;在本次收购完成
后的 18 个月至 36 个月内,若本合伙企业新增合伙份额由新的出资人认购,本合
伙企业将促使新的出资人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合伙企
业的合伙份额。”
(3)朱冬先生承诺:“①自本人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后 60 个月内,本
人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维持持股比例、
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持续发挥主导作用等措施,维持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的地位。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②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七腾机器人的股
权及重庆智行创的合伙份额,亦不会通过公司/合伙企业回购减资方式减少所持
七腾机器人股权及重庆智行创的合伙份额;③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至 60
个月内,本人每 12 个月内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在本
次收购完成时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 15%。”
(4)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一村扬帆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承诺:“①在本次协议转让中取得的股份,继续履行原实际控制人承诺的上
市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则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
末本企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在本次协议转让中取得的股份,自过
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不进行质押;③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
金不新增投资人。”
(5)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弘源祥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承诺:“①在本次协议转让中取得的股份,继续履行原实际控制人承诺的上市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则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本
企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在本次协议转让中取得的股份,自过户登
记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不进行质押;③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 18
个月内,本基金不会为投资人办理转让或赎回基金份额的相关手续,且本基金不
新增投资人。”
(6)魏吉胜先生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 18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上市
公司股份。”
(7)张伟先生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 18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上市公
司股份。”
六、风险提示
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
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收购方不存在未来 36 个月内
通过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计划或安排。
国 LNG 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机制,公司盈利情况受市场供需、天然气价格等多重
因素影响,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受 LNG 市场行情影响,公司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连续三年为负。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