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 必易微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3 20:14:2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37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张波持有公司股票 4,28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07%,张波无一
致行动人,其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张波拟自 2026 年 6 月 26 日至 2026 年 9 月 25 日
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10,000 股,减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5%。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张波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           4,285,700股
持股比例          6.0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4,285,7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张波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81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15%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00,000 股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1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6 月 26 日~2026 年 9 月 2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
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张波承诺: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
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
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之日
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
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本人因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
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的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
公司予以公告。
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就未履行股
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
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
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张波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
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其减持计划,其减持的价
格及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必易微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