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
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叶金强先生的独
立非执行董事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以下审查意见:
叶金强先生符合上市证券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条件,正直
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金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具有扎实的专
业知识;具备履行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不
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禁止性情形;未持有
公司股票,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者其他可能妨碍独立
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独立性要求。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叶金强先生具备担任上市证券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叶金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