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以现场通知方式发出,并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在
公司 1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施卫东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 9 名董事现场出席。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 2025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及募
集资金上限金额进行调减,并相应修订本次发行方案中的“5、发行数量”和
“6、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从不超过“117,585,200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
过“108,650,000 股(含本数)”。
前述调整后,本次发行方案中“5、发行数量”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08,650,000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
价格发生调整的,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88,541.66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
超过“81,813.45 万元(含本数)”。
前述调整后,本次发行方案中“5、发行数量”内容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1,813.45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除上述两项调整外,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
容不变。本议案对发行方案的调整仅涉及减少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不视
为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发行人 2026 年度第 1 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
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
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拟作调整,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
订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相应内容,并编制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本议案仅涉及减少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等相关数据调整,不视为发生
重大变化。根据公司 2026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拟作调整,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相应内容,并编制了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本议案仅涉及减少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等相关数据调整,不视为发生
重大变化。根据公司 2026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拟作调整,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修订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相应内容,并编制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本议案调整仅涉及减少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等相关数据,不视为发生
重大变化。根据公司 2026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拟作调整,公司董事会相应
修订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公司相关主体出具
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上限拟作调整,公司与认购对象
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就《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翼元航
空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相应内容之调整作出补充协议
约定,其他协议内容不变。
本次发行后,辽宁翼元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
关联交易。
上述协议调整仅涉及减少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不视为原股票认购协
议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