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2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
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
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如上述人员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或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原因而无法实
施的风险。
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
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出
售完毕,则存在需依法履行减少相应注册资本的程序,并将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
予以注销的风险。
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
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
表决结果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连
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条件。上述董事会审议及
表决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股份回购》等
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6/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6/2,由公司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8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62.50万股~125.0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35%~0.71%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5991988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价
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公司拟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股份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
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
施并及时披露。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
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
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拟回购数量(万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拟回购资金总额
序号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股) 例(%) (万元)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董事会审议通
东权益 过后3个月内
注: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
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拟回购的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8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
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最终回购的股份全部予以锁定,全部计入有限售条件股份,根据测算,
预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00 625,000 0.35 1,250,000 0.7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76,532,256 100.00 175,907,256 99.65 175,282,256 99.29
股份总数 176,532,256 100.00 176,532,256 100.00 176,532,256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
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298,736.91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10,000
万元(含)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2.65%、3.35%。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
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
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
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
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
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目前上述主体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上述
主体未来有实施股份增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问询未来 3 个月、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
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如上述人员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
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完
毕已回购股份,则未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
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如果后续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
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
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
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
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二)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
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或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原因而
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将在公司披露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
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规
定期限内出售完毕,则存在需依法履行减少相应注册资本的程序,并将尚未出售的
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的风险。
(四)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的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存在导致本
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
股份回购专用账户,用于回购公司股份。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5991988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
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