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6-020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股利人民币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4,748,538.53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
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时,
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74,853,85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注】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景兴纸业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吴艳芳
咨询电话:0573-85969328
传真电话:0573-85963320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