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27,381,678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
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46,518,08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91,913,640.20 元,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金分红比例进行除权除息,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
金额÷总股本=91,913,640.20 元÷946,518,080 股=0.0971071 元/股(结果
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1071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 946,518,08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27,381,678 股后
的股份数量 919,136,4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9,191.36 万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46,518,08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7,381,678 股)后的 919,136,402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
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
例进行除权除息,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
股本=91,913,640.20 元÷946,518,080 股=0.0971071 元/股(结果取小数点
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1071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7 号辉隆大厦
咨询联系人:徐敏、袁静
咨询电话:0551-62634360
传真电话:0551-62655720
八、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利润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