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3 2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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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6-054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1,530,802,166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 458,315 股后的 1,530,343,8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因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照公司总股本折算的
每 10 股现金分红以及除权除息价的相关参数及公式计算如下: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
已回购的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的股
份)*10=153,034,385.10÷1,530,802,166*10=0.9997000 元,每股现金红利为 0.0999700 元。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9700 元/股,具体以实
际结果为准。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专户股数 3,552,0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预计现
金股利总额 152,725,008.4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
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
化的,将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的分红比例,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数量为 3,093,767 股,公司回购专户股数由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30,802,166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 458,315
股后的 1,530,343,8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 153,034,385.1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58,315 股后的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
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
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
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
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53,034,385.10 元=1,530,343,851 股×0.10 元/股。
   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
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
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0.0999700 元/股=153,034,385.10 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
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9700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 58 号
   咨询联系人:张雪芳
   咨询电话:021-60376669
   传真电话:021-60376600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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