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2026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就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做出的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
心。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调整回
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刘曙峰 王绪强 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