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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914)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本公司與民生理財公司簽訂了兩項理財產品合同,根據該等
合同,本公司將使用自有閒置資金認購合計人民幣 20 億元的理財產品,產品期限 364 天,
業績基準(即預期年化收益率)為 2.55%至 2.65%。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本公司與民生理財公司簽訂了一項理財產品合同,根據該合同,
本公司將使用自有閒置資金認購人民幣 10 億元的理財產品,產品期限 364 天,業績基準為
於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本公司與民生理財公司簽署了兩項理財產品合同,根據該等
合同,本公司將使用自有閒置資金認購合計人民幣 19 億元的理財產品,產品期限 362 天,
業績基準為 2.60%。
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日,本公司與民生理財公司簽署了兩項理財產品合同,根據該等合同,
本公司將使用自有閒置資金認購合計人民幣 31 億元的理財產品,產品期限 362 天,業績基
準為 2.60%。
各項理財產品合同項下認購事項各自單獨計算時並不構成本公司按上市規則第 14 章的須
予披露的交易,但因均為本公司於 12 個月內與同一方(即民生理財公司)所進行,根據上
市規則第 14.22 條及 14.23(1)條,上述理財產品合同項下認購事項應合併計算,視作一項交
易處理。根據上市規則第 14 章就上述理財產品合同的總交易金額(即為人民幣 80 億元)
計算的至少一項適用百分比率達到 5%或以上但每項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 25%,上述理財
產品合同項下認購事項共同構成本公司一項須予披露的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有關通知
及公告的規定,但獲豁免遵守股東批准的規定。
背景
董事會已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審議批准了關於本集團使用自有閒置資金進行委
託理財的議案,同意授權本集團在未來 12 個月內使用自有閒置資金在銀行及其下屬理
財子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購買中低風險的銀行理財產品、收益憑證產品、資產管
理計劃,單日最高餘額不超過人民幣 200 億元。
在上述授權範圍內,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本公司與民生理財公司簽訂了兩項理
財產品合同,根據該等合同,本公司將使用自有閒置資金認購合計人民幣 20 億元的理
財產品,產品期限 364 天,業績基準(即預期年化收益率)為 2.55%至 2.65%;於二零二
六年三月三十日,本公司與民生理財公司簽訂了一項理財產品合同,根據該合同,本公
司將使用自有閒置資金認購人民幣 10 億元的理財產品,產品期限 364 天,業績基準為
產品合同,根據該等合同,本公司將使用自有資金認購合計人民幣 19 億元的理財產品,
產品期限 362 天,業績基準為 2.60%;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日,本公司與民生理財公司
簽署了兩項理財產品合同,根據該等合同,本公司將使用自有資金認購合計人民幣 31
億元的理財產品,產品期限 362 天,業績基準為 2.60%。
理財產品合同的主要條款
訂約雙方:
(1)本公司
本公司主要從事水泥、商品熟料、骨料及商品混凝土的生產及銷售。
(2)民生理財公司
民生理財公司是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之有限責任公司,為民生銀行的全資附屬公司。民
生銀行是一家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及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其 H 股
於聯交所上市(股份代碼:1988),而 A 股於上交所上市(股份代碼:600016),主要
從事商業銀行業務。民生理財公司主要業務包括公募理財產品發行和投資管理、私募理
財產品發行和投資管理、理財顧問和諮詢服務、經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
的其他業務。據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及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民生理財公司、民生
銀行及彼等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
理財產品詳情
本公司向民生理財公司認購的理財產品的主要條款載列如下:
合 同 名 稱 ( 以 下 合同日期 產品名稱 認購金額 產品期限 業績基準
一個或多個合同 (即預期年化
簡稱「理財產品 收益率)
合同」)
《民生理財富竹固 二零二六年三 民生理財富竹 人民幣 10 億元 364 天 2.55%-2.65%
收穩健封閉 90 號 月二十六日 固收穩健封閉
理財產品合同》 90 號理財產品
《民生理財富竹固 二零二六年三 民生理財富竹 人民幣 10 億元 364 天 2.55%-2.65%
收穩健封閉 91 號 月二十六日 固收穩健封閉
理財產品合同》 91 號理財產品
《民生理財富竹固 二零二六年三 民生理財富竹 人民幣 10 億元 364 天 2.55%-2.65%
收穩健封閉 92 號 月三十日 固收穩健封閉
理財產品合同》 92 號理財產品
《民生理財貴竹固 於二零二六年 民生理財貴竹 人民幣 10 億元 362 天 2.60%
收增利盈系列封閉 五月二十八日 固收增利盈系
同》 財產品
《民生理財貴竹固 於二零二六年 民生理財貴竹 人民幣 9 億元 362 天 2.60%
收增利盈系列封閉 五月二十八日 固收增利盈系
同》 財產品
《民生理財富竹固 於二零二六年 民生理財富竹 人民幣 15 億元 362 天 2.60%
收穩健封閉 94 號 六月三日 固收穩健封閉
理財產品合同》 94 號理財產品
《民生理財貴竹固 於二零二六年 民生理財貴竹 人民幣 16 億元 362 天 2.60%
收增利盈系列封閉 六月三日 固收增利盈系
同》 財產品
以上各項理財產品的類型、風險及其他通用條款如下:
產品類型:固定收益類,非保本浮動收益型
產品風險評級:較低風險
到期本金收益兌付:理財產品本金及收益均於相關理財產品期限屆滿後 2 個工作日內支
付,惟本金及收益可能受市場變動影響,並不保證本金及收益。
提前終止權:本公司無提前終止權,民生理財公司有提前終止權。如決定提前終止,則
理財產品本金及收益均於相關理財產品終止日後 2 個工作日內支付,惟本金及收益可能
受市場變動影響,並不保證本金及收益。
認購理財產品之理由及裨益及釐定認購金額的基準
本公司利用自有閒置資金認購理財產品,通過對階段性閑置資金的合理、有效運作,有
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為本集團帶來收益,而在認購理財產品及釐定產品認購金額時
本公司已充分考慮董事會授權的額度,日常經營周轉、資本開支等資金需求以及認購理
財產品所帶來的預期回報及收益,董事會認為認購理財產品不會影響本公司日常資金周
轉。
本公司全體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本公司與民生理財公司簽訂的每項理財
產品合同乃按一般商務條款進行,屬公平合理,符合本集團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上市規則的含義
各項理財產品合同項下認購事項各自單獨計算時並不構成本公司按上市規則第 14 章的
須予披露的交易,但因均為本公司於 12 個月內與同一方(即民生理財公司)所進行,
根據上市規則第 14.22 條及 14.23(1)條,上述理財產品合同項下認購事項應合併計算,
視作一項交易處理。根據上市規則第 14 章就上述理財產品合同的總交易金額(即人民
幣 80 億元)計算的至少一項適用百分比率達到 5%或以上但每項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
上市規則有關通知及公告的規定,但獲豁免遵守股東的批准的規定。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指明,下列辭彙具有以下含義:
「董事會」 本公司董事會
「民生銀行」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
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及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其 H 股
於聯交所上市(股份代碼:1988),而 A 股於上交所
上市(股份代碼:600016)
「民生理財公司」 民生理財有限責任公司,為民生銀行之全資子公司
「本公司」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
限公司,其 H 股於聯交所上市,而 A 股於上交所上市
「關連人士」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之涵義
「董事」 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獨立第三方」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關連人士以外的獨立第三方,且非本
公司的關連人士
「上市規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
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
「人民幣」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聯交所」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東」 本公司股東
「上交所」 上海證券交易所
「理財產品」 本公司根據理財產品合同所認購的理財產品
「%」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公司秘書
虞水
中國安徽省蕪湖市
二零二六年六月三日
截至此公告日,董事會成員包括(i)執行董事楊軍先生、朱勝利先生、李群峰先生、虞水
先生及吳鐵軍先生;(ii)獨立非執行董事屈文洲先生、何淑懿女士及韓旭女士;(iii)職工
董事凡展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