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6-02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该方案已经 2026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津贴标准为 8 万元(含税)/人/年,按月
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
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薪酬。
薪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
分之五十。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考核结束后结算,按一定比例实
行递延支付,递延期限不少于 3 年,分期兑付。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业务管理类指标以及市值管理成效指标挂钩,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考核结
束后结算,按一定比例实行递延支付,递延期限不少于 3 年,分期兑付;
任期届满并经考核、审计完成后兑现;
准计算。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
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四)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回避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委员均属于利益相关方,按规定回避表决,直接提交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回避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董事均属于利益相关方,按规定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回避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兼任高管的董事邱永志属于利益相关方,按规定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