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会第 16 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长刘玉达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董事 7 人,实际参会董事 7 名,均亲自出席本次
会议,其中独立董事薛俊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
次会议会前已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朝辉、郭志明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
内容,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
整,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
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
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
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朝辉、郭志明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做了相应
调整,公司拟就前述事项与控股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
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7 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6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