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6-030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
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以实施分配方案时公司总
股 本 69,723,577 股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中 已 回 购 股 份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下同)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每 10 股转增股数,以及据此计算证
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如下:
户 持 有 股 份 ) /10 股 ×4 元
=(69,723,577-2,089,634)/10×4=27,053,577.20 元。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
金 红 利 = ( 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 ) ×10 股
=27,053,577.20/69,723,577×10=3.880118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
后 一 位 直 接 截 取 , 不 四 舍 五 入 )。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3.880118/10=0.3880118 元。
持 有 股 份 ) /10 股 ×4 股
=(69,723,577-2,089,634)/10×4=27,053,577 股(舍尾处理所得,
实际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
准,下同)
。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
转 增 股 数 = 本 次 转 增 股 份 数 量 / 公 司 总 股 本 × 10 股 =27,053,577
/69,723,577×10=3.880118 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每股转增股本=3.880118/10=0.3880118 股。
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股
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份数量)=(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0.3880118)/(1+0.3880118)
。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案为: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持股数为基数,向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
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4 元(含税,下同)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9,723,57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有的 2,089,634 股后,以 67,633,943 股为基数,预计向全体股东
派送现金股利 27,053,577.20 元,
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100.39%;
预计转增股本 27,053,577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的余额,预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96,777,154 股
(最终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
准)。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
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时,将按照“每股现
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每股
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原则一致。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 2,089,634 股后的 67,633,9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 红 前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69,723,577 股 , 分 红 后 总 股 本 增 至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
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
序派发)
,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
(2026 年 6 月 2 日至 2026 年 6 月 9 日)
,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 月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转增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本数量(股)
(股) 例(%) (股) 例(%)
限售条件股份 3,232,950 4.64 1,293,180 4,526,130 4.68
无限售条件股份 66,490,627 95.36 25,760,397 92,251,024 95.32
总股本 69,723,577 100 27,053,577 96,777,154 1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96,777,154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8 元。
九、调整相关参数
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的股东,本次除权除息后,
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持有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每 10 股转增股数,以及据此计
算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如下:
(1)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
账 户 持 有 股 份 ) /10 股 ×4 元
=(69,723,577-2,089,634)/10×4=27,053,577.20 元。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
金 红 利 = ( 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 ) ×10 股
=27,053,577.20/69,723,577×10=3.880118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
后 一 位 直 接 截 取 , 不 四 舍 五 入 )。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3.880118/10=0.3880118 元。
(2)本次实际转增的股份总额=(公司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 持 有 股 份 ) /10 股 ×4 股
=(69,723,577-2,089,634)/10×4=27,053,577 股(舍尾处理所得,
实际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
准,下同)
。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
转 增 股 数 = 本 次 转 增 股 份 数 量 / 公 司 总 股 本 × 10 股 =27,053,577
/69,723,577×10=3.880118 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每股转增股本=3.880118/10=0.3880118 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
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
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份数量)=(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0.3880118)/(1+0.3880118)
。
励计划》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
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调整,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审议程序并披露。
十、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 100 号
咨询联系人:申雷
咨询电话:0756-8598208
传真电话:0756-8598208-802
十一、备查文件
议;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