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3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总 金 额= 实际 参 与 分配 的 总股本 ×分配 比 例,即 3,362,606,500 股×0.5元 / 股
=1,681,303,250元人民币;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
应以0.499103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1,681,303,250
元÷3,368,645,690股=0.4991036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在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
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991036元/股。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26
年4月13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实施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本年
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
配。
截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3,368,645,690股,
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12,078,379股,本次可参与利润
分配的股本基数为3,356,567,311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678,283,655.50元。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
金分红总额。
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存在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6月2日非交易过户至“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数为6,039,18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8%。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由12,078,379股减少至6,039,190股。根据相
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可参与本次利润
分配的股本基数变更为3,362,606,500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681,303,250元。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68,645,690股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余额6,039,190股后的3,362,606,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
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2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3日 至 登记日2026年6月11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分红派息,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
额 = 实 际 参 与 分 配 的 总 股 本 × 分 配 比 例 , 即 3,362,606,500 股 × 0.5 元 / 股
=1,681,303,250元人民币;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
应以0.499103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1,681,303,250
元÷3,368,645,690股=0.4991036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在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
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991036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强路196号
咨询联系人:沈晓炜、丁丽萍
咨询电话:0573-82229096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