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7,732.00 万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因日常经
营发展需要,于近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交行常州分
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5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道博化工”)提供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一处土地面积 127425.00
平方米、房屋面积 43813.56 平方米的工业厂房(权利证书编号:苏(2017)灌南
县不动产权第 0015846 号)向交行常州分行进行最高额抵押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6 年度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
单位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单位
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单位担保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5 亿元。截至目前,已实际使用上述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0,350 万元(不包
括本次担保),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单位提供担保 10,350 万元,为资产负
债率 70%以上的单位提供担保 0 万元。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亚邦股份 5000 万
元银行贷款提供的 7,732.00 万元担保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 保人类型 及上市
上市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29.64%
法定代表人 卢建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784384603B
成立时间 2006-02-24
注册地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9号11幢
注册资本 57,017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一般项目:染料销售;颜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
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租赁服务
经营范围 (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创业投资(限
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
营:染料制造;颜料制造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7,348.59 156,184.4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568,77.23 556,58.86
资产净额 100,471.36 100,525.60
营业收入 22,007.74 58,176.27
净利润 -54.24 -23,877.43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
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债务人: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对合同债务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主债权为亚邦股份与交行常州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Z2621LN15699963),主债权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担保函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
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
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
之日)后三年止。
(二)抵押合同
抵押人: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债务人: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主债权为亚邦股份与交行常州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Z2621LN15699963),主债权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人民币柒仟柒佰叁拾贰万元整。
面积 127425.00 平方米、房屋面积 43813.56 平方米的工业厂房(权利证书编号:
苏(2017)灌南县不动产权第 0015846 号)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权人保管抵押物的费用、抵
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下,根据抵押权人垫付款项日期,下同)分别计
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
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
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本次担保
对象上市公司母公司亚邦股份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根据其
资产负债率水平等情况,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亚邦股份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机制完善,公司日常经营稳
定,担保风险较小。子公司亚邦华尔、道博化工对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
经营与管理中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
展的需要。以上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如下:
担保总额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 逾期担保累计
(万元)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金额(万元)
净资产比例(%)
上 市公 司及其控 股 16,800.00 26.66 -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其中:
上市公司对控股 12,300.00 19.52 -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上市公司对控股 - - -
股 东和 实际控制 人
及 其关 联人提供 的
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