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英飞: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3 18: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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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公司 2025 年度经
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11,272.94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英飞”,证券代码仍为“002528”。
  如公司 2026 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
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
易。
   (公告编号:2026-021),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披露《关于确定重组协调
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4),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披露《关于公司及全资
人的公告》
子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5),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
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已受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仁用”)的庭外重组申请,确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所”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
恒律所”)为本项目的重组协调人。公司及英飞拓仁用在重组协调人的协助下统
筹推进庭外重组相关工作。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 日披露《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
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4),拟以公司及英飞拓仁用无法清偿
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该事项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能否获
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法院能否决定公司及英飞拓仁用进入预重整及
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九项之规定,如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
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及英飞拓仁用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
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
告破产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八项之规定,公司股票将面
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重整及重整事项存在过高预期,公司股价已严重脱离当前业绩,最新市净率显著
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与公司持续亏损的现状严重背离。未来公司股价存在大幅波
动、快速下跌及估值回归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公司发展现状与估值
水平,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逾
期,逾期本息 1.84 亿元。公司正积极与债权机构沟通,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
案,争取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债务逾期最终能否解决仍存在不确定性。
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720252 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暂无法确定本次立
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英飞;证券代码:002528)
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 年 6 月 1 日、2026 年 6 月 2 日、2026 年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自 2026 年 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6 月 3 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涨幅为 107.79%,
短期内价格涨幅较大,但公司业绩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2026 年 3 月 27 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
 (公告编号:2026-005、2026-013),于 2026 年 4 月 3 日、2026 年 4 月 14 日、
告》
编号:2026-016、2026-022、2026-038)。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
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
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英飞拓”变更为“*ST 英飞” ,证券
代码仍为“002528”。
  如公司 2026 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
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
易。
   (公告编号:2026-021),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披露《关于确定重组协调
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4),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披露《关于公司及全资
人的公告》
子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5),重组中心已受理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英飞拓仁用的庭外重组申请,确定中伦律所、德恒律所为本项目的
重组协调人。公司及英飞拓仁用在重组协调人的协助下统筹推进庭外重组相关工
作。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 日披露《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
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4),拟以公司及英飞拓仁用无法清偿
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该事项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能否获
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法院能否决定公司及英飞拓仁用进入预重整及
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九项之规定,如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
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及英飞拓仁用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
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
告破产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八项之规定,公司股票将面
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重整及重整事项存在过高预期,公司股价已严重脱离当前业绩,最新市净率显著
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与公司持续亏损的现状严重背离。未来公司股价存在大幅波
动、快速下跌及估值回归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公司发展现状与估值
水平,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逾
期,逾期本息 1.84 亿元。公司正积极与债权机构沟通,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
案,争取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
期最终能否解决仍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
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7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2023-066),于 2024 年 1 月
                                  (公
告编号:2024-005、2024-020、2024-073、2025-006、2025-027、2025-035、2025-041、
(公告编号:2025-051),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12)及 2026 年 5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42),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
  (公告编号:2026-040),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暨公
公告》
司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1)。同时,由于涉诉事项被申请
财产保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产已被法院冻结/查封。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
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
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暂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
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产生影响。
                                (以下简称“中
兴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5)第(010060)号),同时因公司 2022 年度、
计报告》
年度被中兴华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 015194 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
均为负值,且 2025 年度被中兴华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09978 号),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2025 年 4 月 30 日、2026 年 4 月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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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英飞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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