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0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或“《激励计划》”)的
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中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意见。
(二)2025 年 9 月 15 日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
司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没有收
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
披露了《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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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
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五)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涉及注销共计 2,775,600 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共计 2,682,000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注销/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意见。
(六)2026 年 6 月 0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调整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659,300 股后的 821,081,3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分配比例,即 821,081,300 股*0.06 元/股=49,264,878 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10 股,即每 10 股 0.598789 元= 49,264,878 元÷822,740,600 股*10
股,即每股 0.0598789 元。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8789 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激励计划》,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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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 ,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调整为 7.62
即 P=P0-V=7.68-0.0598789≈7.62 元/份(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元/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
相关规定,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已
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继续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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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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