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节能国祯 公告编号:2026-025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室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1 人,代表股份 308,076,88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3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90,230,00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2.61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17,846,8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62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人,代表股份17,859,101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62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2,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1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7人,代表股份17,846,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620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046,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57%;
反对 844,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2%;弃权
份总数的 0.06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29,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7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