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制度,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由公司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
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收入构成。具体内容如下:
核结果进行发放,具体以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或相关考核文件为准。绩效薪酬占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和的50%。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
收入构成。其他收入包括专项激励、节日福利等,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或标准执
行。
(二)独立董事薪酬
参考市场或行业同岗位标准,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为:每人税前
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收入构成。其他收入包
括专项激励、节日福利等,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或标准执行。
四、其他说明
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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