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审
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健全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针对服务于不同目标的
员工群体实施差异化、精细化激励,推动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
用于核心管理人员)和 2025 年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适用于中层管理人员和优
秀核心骨干员工)两项子计划,相应制定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合伙人持
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和《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中长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文件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效,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年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意见。公司审议 2026 年合伙人持股计划、2026 年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等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
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实现企业的长远发
展与员工利益的有机结合,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并同意将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