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
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法
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议案》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因公司长期亏损,现金流紧张、资产流动性不足,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综合考虑公司在物联产品、解决方案领域具有全面扎实的
专业能力和较高的美誉度,业务仍能维持运转,具备重整价值和挽救希望,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我们认
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避免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能
够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员工、广大债权人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议案,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国宏、温江涛、房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