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6-043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发出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2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2 人。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 H 股股份奖励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了本次 H 股股份奖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方案,
内容如下: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H 股股份奖励计划》。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在《H 股股份奖励计划》及其授权限额获批的前提下,在计划授权限额内,
所有根据本计划和本公司任何其他股份计划授予服务提供者的股份奖励或股份
期权而新配发及发行的 H 股股份总数,不得超过 17,419,850 股,即本计划于采
纳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的 1%。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H
股股份奖励计划》。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获董事会授权计划管理
人办理公司 H 股股份奖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 H 股股份奖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相
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获董事会授权计划管理人
(即董事长及/或董事长转授权人士)在本计划、《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
定下全权办理本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根据本计划的授出奖励,并不时配发、发行根据本计划及在《上市规
则》规限下可能须发行及/或转让有关数目的股份(但在任何情况下涉及的配发
或发行的新股总数不得超过本计划采纳日期时已发行股本总额(不包括库存股
份)的 10%);
(2)确认选定参与者参与本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奖励股份的授予日与归
属日;
(3)在公司出现资本化发行、红股发行、供股、公开招股、股份分拆和合
并股份事宜时,对奖励股份数量及购买价(如有)进行相应的调整;
(4)就本计划设立信托及/或委任计划受托人,并办理信托架构相关的前
置法律事宜;
(5)在本计划规定的奖励授予相关条件达成时,向选定参与者授予奖励股
份并办理授予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选定参与者发出《奖励函》、
厘定(如适用)购买价、归属方式、归属期及归属条件等,并代表公司与合资
格激励对象签订与股份激励相关的协议,例如授予函、指示计划受托人办理信
托持有 H 股股份的划转与管理事宜、向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
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等;
(6)在奖励股份授予前,在本计划可授出奖励股份数量上限内根据本计划
实施情况对选定参与者的获授份额进行合理调整,或对选定参与者放弃获授、
失效及其他在本计划规定下许可的情况下的奖励份额进行调减;
(7)对选定参与者的奖励股份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获董事会授权之计划管理人(即董事长及/或董事长转授
权人士)及/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决定选定参与者是否符合奖励股份归属条件,并办理奖励股份归属的
全部必需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选定参与者发出《归属通知》、指示计划受托
人按本计划规则将未归属奖励股份认定为失效股票、向选定参与者划转已归属
奖励股份,或根据本计划约定指示计划受托人通过联交所市场内交易方式出售
已归属股份并向选定参与者支付对应实际售价现金等;
(9)办理计划受托人信托持有未归属奖励股份、失效及退扣股票的日常管
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计划规则对上述股份的相关权益进行处置、配合
联交所及相关监管机构的信息披露核查及要求等;
(10)实施本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选定参与者的奖励股
份归属资格、对选定参与者未归属奖励股份按本计划规则作失效股票处理,办
理已身故选定参与者未归属奖励股份相关权益的继承事宜,根据本计划规则终
止本计划、办理本计划终止后的信托资产处置及相关信息披露事宜等;
(11)对《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合适的相应修订;
(12)在符合《上市规则》等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
改本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或《公司
章程》规定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董事会、其他董事会委任员或/和相关监管
机构的批准,则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方为生效;
(13)为本计划的实施聘任受托人、会计师、财务顾问、证券公司、律
师、银行、顾问等中介机构,厘定本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与信托安排相关的所有事宜,并确定相关中介机构的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4)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5)就本计划向联交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监管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
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
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6)诠释及解释本计划规则,并全权处理与本计划相关的任何问题或争
议,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安排、激励对象确定、奖励股份的授予、归属、锁定、
转让限制、取消、失效、资金来源、考核、追索、争议解决等问题或争议;
(17)适时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及已发行股份当时可能上市的任何其他证
券交易所作出申请,以批准其后可能根据股份计划不时配发及发行的任何股份
上市及买卖;
(18)实施本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及订立为使本
计划全面生效而可能属必要或权宜的一切有关行动及安排,并签署为实施股份
奖励计划所需的一切文书、契据及文件, 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
则》、本计划规则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9)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本计划
终止之日止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计划
规则、《公司章程》或《上市规则》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
他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之计划管理人(即董事长及/或董事长转授权的人士)代表
董事会直接行使。董事会授权之计划管理人(即董事长及/或董事长转授权人士)
在办理本计划相关事宜时,应严格遵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适用法律
法规,不得超越股东会授权范围。本公司保留随时撤销或调整本议案相关授权的
权利,以确保董事会的最终决策权不受影响。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执行董事变更的议案》
根据股东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
资格审查,公司拟选举高政浩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公司非执行董事离任暨补选非执行董事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同意增补高政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战
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股东会选举其为公司非执行董事之日起至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简历
高政浩先生,1976 年 11 月出生,工程硕士学位。曾任广州京安云豹汽车
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技术科科长,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
日产发动机分公司综合处处长,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PT 技术
部部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易捷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东风
英菲尼迪汽车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深圳市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
理,东风日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营销管
理部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