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5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暨增设湘乡分公
司的议案》。
一、调整公司组织架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整体运营和管理效率,明确职责分工,
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
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二、增设湘乡分公司
本次会议同意公司增设湘乡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分公司的设立登
记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次设立分公司事宜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
设立分公司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
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登记为准
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半导体照
明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
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半导体分立器件
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公司基于整体发展规划的考虑,拟在湘乡设立分公司。本次设立分公司,符
合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方向,有助于完善公司组织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相关业
务的生产管理效率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
限制或禁止的风险。该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规划,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公司组织架构图(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