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28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
华明”);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
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
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
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
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
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业惩戒 1 次
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
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
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安永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
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为安永全
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
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安永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每年进行检查,最近
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晶女士,于 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郭晶女士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
括制造业、采矿业和交通运输业等。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青女士,于 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在安永
华明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杨青女士近三年
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和采矿业等。
本期港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黄文杰先生。黄文杰先生为香港执业会计
师,安永华北地区审计服务副主管合伙人,曾连续数年负责多家大型国企及上市公司
的审计工作。
质量控制复核人钟丽女士,于 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
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钟丽女士近三
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和采矿业等。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安永华明、安永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是经综合考量公司业务规模、工作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所需审
计服务水平等因素,本着公允合理原则确定。
公司 2026 年度聘请安永华明和安永的审计费用(包括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及内
控审计)为人民币 1,799 万元(含税),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39 万元。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事项,审核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和安永具备为
公司提供境内外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
诚信状况。前述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为公司提供境内外审计服务过程中,审计人
员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切实履
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审核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及安永为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批准。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备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