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6 月 2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44.159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乔胜俊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对
需审议议案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云奎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序号
权的比例(%)
关于补选杜若榕女士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序号
权的比例(%)
关于 补 选杜若 榕 女士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清树、严有才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银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
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