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9.37 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9.14 元/股(含)。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6 年 6 月 10 日(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
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2026 年 1 月 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
(公告编号:2025-063)、
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东宏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6)。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及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1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
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东宏股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
编号:2026-046)。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约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
购价格上限。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 年 6 月
股(含本数)。具体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
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279,766,960×0.231)÷282,056,060≈0.229 元/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
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9.37-0.229)÷(1+0)≈19.14 元/股(含
本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
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
购股份数量约为 156.74 万股至 313.48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6%至
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
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