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2 19: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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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6-024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至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回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
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
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7)。
   ?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回购
报告书》的约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至 2023
年 8 月 16 日期间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公司计划自 2026 年 4 月 22 日至 2026 年 8
月 1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 2,717,970 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披露
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除交易费用、税金),成交最高价为 20.00 元/股,最低价为 16.62 元/股,均价
为 17.66 元/股。本次出售符合公司既定的出售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7,286,713股
持股比例          3.9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7,286,713股
  上述出售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出售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
情况
股东名称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2026 年 3 月 28 日
减持数量                  1,140,000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4 月 22 日~2026 年 5 月 31 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1,140,000 股
减持价格区间        16.62~20.00元/股
减持总金额         20,130,655.09元
减持比例          0.61%
原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47%
当前持股数量        6,146,713股
当前持股比例        3.31%
 注:合计数与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出售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出售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
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加快公司业
务布局并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
售价与回购成本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上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 20 万股的除外;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遵
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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