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ST 帅电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提供全屋定制木制品产品及配套服务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云女士签订《全屋定制木制品订购合同》,为其指定房屋提供全屋定制木制品产
品及配套安装服务,该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范畴。本次服务严格按照双方
确认并提供的整体设计方案、专业施工图纸组织实施,具体提供产品及服务范围
涵盖全屋室内房门、墙面护墙板、各类功能定制柜体的定制生产、运输、现场安
装,同时包含上述产品配套使用的五金配件及配套设备等全流程作业。本次交易
含税总价款暂估不超过人民币 170 万元,该金额为预估参考价。项目全部完工并
验收合格后,双方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用材规格及现场施工情况进行据实结算,
本次交易金额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
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关联方提供全屋定制木制品产品及配套服务的议案》。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关联交易双方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
关联方提供全屋定制木制品产品及配套服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商若云女士签
订《全屋定制木制品订购合同》,为其指定房屋提供全屋定制木制品产品及配套
安装服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文件,具体交易条款和交
易安排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关联董事商若云女士、邵于佶女士、邵贤庆先生
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拟与商若云女士签订《全屋定制木制品订购合同》,为其指定房屋
提供全屋定制木制品产品及配套安装服务,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本次服务暂
估本次交易金额含税总价款不超过人民币 170 万元,最终交易金额按实际发生金
额据实结算。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商若云女士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主体发生过其他
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商若云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该事项属于公司日常
经营业务范畴。本次服务严格按照双方确认并提供的整体设计方案、专业施工图
纸组织实施,具体提供产品及服务范围涵盖全屋室内房门、墙面护墙板、各类功
能定制柜体的定制生产、运输、现场安装,同时包含上述产品配套使用的五金配
件及配套设备等全流程作业。本次交易含税总价款暂估不超过人民币 170 万元,
该金额为预估参考价。项目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双方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
用材规格及现场施工情况进行据实结算,本次交易金额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发生金
额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策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依据全屋定制
的行业标准及市场供需状况,按照市场化原则,结合原材料成本、人工费用及运
营管理成本提供了相关报价方案。该价格系双方在充分协商、意思表示真实的基
础上达成,基于市场公允水平协商而定,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和市场惯例,不存
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已于同日在董事会授权范
围内与商若云女士正式签署完成《全屋定制木制品订购合同》,具体如下:
甲方:商若云
乙方: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货物和价格
漆。木制品要求木制品报价清单;油漆色板以签字确认的实物样板为准,有色卡
的以色卡编号为准。具体服务范围涵盖全屋室内房门、墙面护墙板、各类功能定
制柜体的定制生产、运输、现场安装,同时包含上述产品配套使用的五金配件及
配套设备等全流程作业。
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整),以上金额含税 13%。由于实际施工同图纸数据测算可
能存在差异,若由于甲方工程变更导致数量发生变化,则按产品报价清单的单项
(附件)调整合同总价,工程完工后按照实际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双方确认的
实际工程量为准。本合同木制品价格包括下列费用:材料费、人工费、保险费、
管理费、防护费、运输费、安装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照相近规格货物定价,没有相近产品的重新定价,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才可生产。
(二)付款方式
进行方案深化工作,10 天内完成深化方案及确认工作,因甲方方案不确定等原
因,则深化工作相应延期,直到可以下单。下单前甲方需支付产品货款到 50%,
生产期间甲方可不定期派人到工厂监督生产过程。
尾款。乙方收到该款后,组织发货和安装。
视为验收合格。
纳税人资格的,乙方均开具“普通发票”,在乙方开具发票后不再接受换票。甲
方在收到发票并验证符合后根据付款约定支付款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发货。
(三)特别约定
能、品种等要求组织生产加工,如违约除支付第三方检测费外,另赔偿该材料十
倍的货款给甲方。
成全部生产加工工作;进场开始安装后,15 天内完成全部安装工作,实际工期
超过以上各阶段约定工期 50%以上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相应阶段已支付款项
的 5%。
的物品保护、成品保护工作,如发现不能修复或虽经修补但甲方不能满意的加工
或安装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产品。
分。
担。
(四)其他
如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协商解决。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商若云女士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范畴,对公司
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进行交易,遵循了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
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业务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