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6 年 6 月 2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通过专
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柳庆华主持,应出席董事
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鉴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的回购股
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
税),截止目前,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
定需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
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沈
华锋、柳英、沈兰芬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鉴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的回购股
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
税),截止目前,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
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沈
华锋、柳英、沈兰芬、任丹萍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沈
华锋、柳英、沈兰芬回避表决。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回购注
销其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