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
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
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43.44 元/股(含),回购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5-053)(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应当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
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42,400
股后的 74,919,947 股为基数,以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29,967,978 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公
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申请实施权益分派,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具体详见《关于 202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应当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由不超过 43.44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31.06 元/股(含)。
计算公式及具体测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1+转增股本率)=43.44/
(1+0.3987099)=31.06 元/股。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