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301033 证券简称:迈普医学 公告编号:2026-038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有关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等基本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有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二)公示期间:2026 年 5 月 19 日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公示
期为 10 日。
(三)公示方式:采用在公司内部张贴的方式进行公示。
(四)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员工可通过邮件、书面等方式向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五)公示结果:截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公示期届满,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无反馈
记录。
二、核查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
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劳务/聘用合同、激励对象于公司(含
子公司)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进行核查。
三、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
况及核查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有关信息属实,不存
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二)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于公司(含子公司)
任职,与公司(含子公司)签署劳动/劳务/聘用合同。
(三)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包括: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
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包括在公司(含子公
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骨
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