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7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
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
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
在公
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人力资源部未收到与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审核意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
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4 年 2 月 8 日为 2023 年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权益的授权日,
向符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授予
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
权的行权价格由 16.90 元/股调整为 16.52 元/股。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意将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
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由 16.52 元/股调整为 15.92 元/股,
本次股票增值权
行权价格调整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5 年 6 月 6 日)起生效;同意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行权相关事宜,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总计
股。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注销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同意将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由 15.92 元/股调整为
(2025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因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
案)》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对 2023 年股票
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说明
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二〇二五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总股本 921,320,95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7.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44,924,667.8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
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
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
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
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因派息调整行权
价格的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
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调整后的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股票
增值权的行权价格为:15.92-0.70=15.22 元/股。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
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数量不涉及调整。
根据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调整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6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三、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认为:本次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调
整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
司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本激
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
计划(草案)》《公司章程》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
本次调整事项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