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华: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2 18:07:2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 国华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国科
稚健医药有限公司持有中山润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乐”)50.98%
股权,中山润乐近日因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收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送达的
《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等材料,案号为(2026)粤 2072 民初 16806
号,案件相关当事人如下:
   原告:广东香山堂制药有限公司
   被告:中山润乐药业有限公司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广东香山堂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堂制药”)为小儿咳嗽糖浆药品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Z20027674)原上市许可持有人,2025 年 9 月与中山润乐
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约定香山堂制药将其持有的小儿咳嗽糖浆药品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 Z20027674)转让给中山润乐,转让总价款为 9500 万元,并对权属
变更流程、资料交付范围、双方权利义务及争议解决方式等作出约定,同时约定
中山润乐应于案涉药品批文完成持有人变更登记后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孰晚之
日为准)前支付首笔转让款 5000 万元,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支付第二笔转让
款 2000 万元,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尾款 2500 万元。香山堂制药主张其已
配合中山润乐完成药品批准文号持有人变更登记及相关资料移交义务,中山润乐
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构成违约,香山堂制药已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向中山
润乐发出《解除〈资产转让协议〉通知书》。香山堂制药诉讼请求如下:
月 6 日解除;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判决或裁决。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次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中山润乐尚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本次诉
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国华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