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资者关注风险。
担保,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64.40%。实际
对外担保余额为 78,3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 59.32%,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预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雅达电子(罗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定雅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
贷款等)、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
具体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云浮支
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肇银综授额字第 000074 号-
担保 01),为以下合同项下罗定雅达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
高债务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1、罗定雅达与广发银行云浮支行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所签订的《授信额度合同》(编号:(2025)肇银综授额字第 000074
号)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该合同中“授信额度续做”条款
中的原授信合同。如果该合同项下签有单笔协议,单笔协议也属于主合同范围);
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该合同中“授信
额度续做”条款中的原授信合同)。
保证期间:
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
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
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审批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64.40%。实际对外担
保余额为 78,300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9.32%。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